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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55419-202303-543229 主题分类: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发布机构: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4-21 19:40
名 称: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职能职责、机构设置及办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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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职能职责、机构设置及办公信息

发布时间:2024-04-21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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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能职责

(一)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昆办通〔201917号)和《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寻改发〔20191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二)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县医疗保障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三)县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

2.负责实施医疗保障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有关医疗保障资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资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资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推进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等改革方案。

4.负责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5.负责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贯彻执行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负责实施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推进医疗保障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负责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贯彻执行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生育保险、医疗救助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实施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贯彻落实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贯彻落实覆盖全县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1.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2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县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县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县医疗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及时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3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药品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打击药品安全、价格实施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和医保资金安全。

4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县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和信息系统共享机制,共同完成各项社会保险工作任务、完善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确保群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有效落实。

二、机构设置

(一)综合管理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机要、保密、档案、组织人事、财务等工作。负责组织拟订医疗保障工作规划。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的划拨。承担医疗保障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医疗保障待遇政策。推进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等改革方案。负责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负责实施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推进医疗保障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实施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二)基金监管科。负责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有关医疗保障资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负责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贯彻执行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负责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贯彻执行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生育保险、医疗救助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三、办公信息

办公地址:寻甸县仁德街道凤凰路12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联系电话:0871—62652231

传真号码:0871—62652231

电子邮箱:xdybfzx@163.com

       四、负责人信息

       杨丽萍,女,汉族,1979年12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寻甸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