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时事播报
关于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件(市级问题编号2017-30)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作者:寻甸县清水海管理局发布时间:2020-08-10 10:51来源: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反馈(投诉)问题

清水海饮用水源地保护的问题:昆明市主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清水海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公路建设部分道路存在未设置减速带、4个危化物品检查点存在未建立相关标识标牌和工作制度;水源保护区海尾村靠近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范围内仍存在农业种植面源污染现象;海头村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防护围栏存在人为损坏现象,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公路未设置减速带。

整改目标

完成清水海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公路设置减速带、4个危化物品检查点建立相关标识标牌和工作制度;取缔海尾大坝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的农作物种植,恢复原状;在一级保护区周边建设防护围栏实施封闭管理,建立水源地巡查机制,加强日常巡查。

整改措施

1.立即取缔海尾大坝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的农作物种植,恢复原状。

2.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一级保护区内防护围栏的修复和加固。

3.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二级保护区公路减速带的安装。

4.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在4个危化物品检查点设置进入危化物品检查点路段相关标识标牌,对出入饮用水源区的危化物品运输车辆进行检查和登记;制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危化物品检查站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危化物品检查站工作职责等工作制度,并悬挂在危化物品检查点。

5.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建立水源地巡查机制,加强日常巡查,饮用水一级保护区坚持每日巡查,二级保护区实行每周巡查,实现水源保护区巡查范围季度全覆盖。建立完善饮用水源区巡查台账管理制度,坚持巡查工作必有记录、违规行为必有查处。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一是取缔海尾村靠近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范围内农业作物种植,由昆明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出资将此部分耕地征收,实施生态恢复建设工程,有效杜绝了一级保护区内农业面源污染现象;

二是在清水海水库、各水源点一级保护区周边建设防护栏约59 ㎞,其中2020年投资500余万元新建防护栏17.3㎞。部分围栏沿线建设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逐步实现一级保护区全封闭隔离、生态恢复

三是按时完成穿越二级保护区公路减速带的安装和修复,2020年新增危化物品检查站震荡标线54条,80余平方米;

四是建成清水海水源保护区4个危化物品检查站点,配足配齐检查站必备设施设备,完成检查站人员对讲机、执法服装等设备配备。对出入饮用水源区的危化物品运输车辆进行严格检查、登记,确保清水海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并在4个危化物品检查点设置进入危化物品检查点路段相关标识标牌(在清水海饮用水源区一、二级区设置界碑635个,界标65块,交通警示标牌112块,宣传标牌65块,其中在一级保护区设置界碑520个,界标51块,交通警示牌65块,宣传牌35块;在二级保护区建设界碑115个,界标14块,交通警示牌47块,宣传牌30块)提醒其需谨慎驾驶或谨慎行为。同时制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危化物品检查站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危化物品检查站工作职责等工作制度,并悬挂在危化物品检查点;

五是建立水源地巡查机制,加强日常巡查,饮用水一级保护区坚持每日巡查,二级保护区实行每周巡查,实现水源保护区巡查范围季度全覆盖。并完善饮用水源区巡查管理制度,坚持巡查工作必有记录、违规行为必有查处。

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人

寻甸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梁永

联系人及电话:马丽美,13987118212

公示说明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xdqsh1190@126.com。联系人及电话:马丽美,13987118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