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时事播报
D2YN202105040071交办件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表
[作者: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发布时间:2021-05-10 09:59来源: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D2YN202105040071交办件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表

公示单位: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510

投诉问题

受理编号:D2YN202105040071。投诉人反映:昆明市寻甸县羊街镇羊街村委会非法砍伐4棵百年古树,3棵古树及根部已被挖走。举报人一周前已举报,但相关部门仍未调查取证。

核实情况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办理情况

寻甸县高度重视交办件办理工作,202155日,由县纪委县监委牵头,县林草局、羊街镇配合,对投诉人反映的“昆明市寻甸县羊街镇羊街村委会非法砍伐4棵百年古树,3棵古树及根部已被挖走。举报人一周前已举报,但相关部门仍未调查取证”问题进行调查核实。2021428日,寻甸县收到昆生环督转〔202122号文件交办的投诉问题,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对投诉人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52日,收到昆生环督转〔202126号文件交办的投诉问题,再次组织相关部门对投诉人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4棵古树”为裸子植物门松杉纲松杉目柏科类圆柏树,属优良速生树种,位于水井村(原羊街镇老政府大门旁),属于“四旁”树木。经走访该村年龄70岁至85岁之间的老人,以及树木年轮测算,4棵树树龄约7080年。在历次古树名木普查过程中,未列入古树名木保护挂牌,不属于古树名木。近年来,4棵圆柏树由于树木老化和枝杈出现枯死现象,加之树木周边架有电缆线及电信网线,给周围村民生产生活带来安全隐患。2021420日,寻甸县羊街镇羊街村委会水井村小组要建设污水管网,向羊街镇林业站提出了砍伐申请,经羊街村委会核实树木权属无争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应当申请采伐许可证,并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采伐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竹林,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但应当符合林木采伐技术规程。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非林地上的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护路林、护岸护堤林和城镇林木等的更新采伐,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管理。采挖移植林木按照采伐林木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制定。禁止伪造、变造、买卖、租借采伐许可证”,并依据“四旁”树木(非林地中村旁、宅旁、路旁、水旁栽种的树木)管理要求,砍伐量小于50m³的(该树高约12米,根径为50厘米,按根径计算蓄积为9.42m³),不需要向林业主管部门申领采伐证,报请羊街镇林业站同意后,由当事人自行采伐。2021426日,经寻甸县羊街镇羊街村委会水井村小组长杨洪生与潘利斌协商,由潘利斌对上述4棵圆柏树进行砍伐,砍伐后所产生木材归潘利斌所有,用于冲抵砍伐费用。202155日,经现场核实,寻甸县羊街镇在填埋公共排污管道过程中挖出3个树根(其中一个树根俗称“双丫巴”树,即一个树根分叉长成两棵树),为不影响施工及通行,将2个树根摆放于组长杨洪生家院内(杨洪生家场院位于所砍伐树木旁),其余1个树根目前留于羊街镇林业站内。

综上所述:投诉人反映的4棵树木属“四旁”树木,在历次古树名木普查过程中,未列入古树名木保护挂牌,不属于古树名木。寻甸县羊街镇羊街村委会水井村小组对其砍伐并不违规,树木砍伐后,产生的木材用于冲抵砍伐费用,村小组并未获取收益,核实中未发现有相关人员非法倒卖树木的事实和依据,相关职能部门在接到信访反映后,多次组织人员分析研判,对反映问题开展核查,不存在举报人一周前已举报,但相关部门仍未调查取证的情况。故投诉人反映部分属实。

办理单位

县纪委县监委、县林草局、七星镇

主要工作

成效

经调查核实,未发现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的行为。

公示说明

现将该投诉问题办理情况进行公示(公示网址:http://kmxd.

gov.cn/ztxx/,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县纪委县监委联系人员及电话:杨晓梅 13354928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