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时事播报
编号X2YN202104290012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作者: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发布时间:2022-03-02 15:34来源: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编号X2YN202104290012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反馈(投诉)问题

受理编号:X2YN202104290012。投诉人反映:昆明市清源自来水有限公司对盘龙区金钟山水库管理不到位,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普遍存在复耕、畜牧现象,严重威胁饮用水源安全。

整改目标

持续加强对清水海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力度,同时,指导金钟山水库所在地政府依据《昆明市清水海保护条例》加强水源地保护管理,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

整改措施

1.持续加强清水海饮用水水源地的日常监管,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确保清水海水质持续稳定达标。

2.积极配合、指导金钟山水库所在地政府依据《昆明市清水海保护条例》加强水源地保护管理,确保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1.截止2021年8月由盘龙区滇源街道办牵头对复耕地块作物进行铲除,由清源公司组织人员开始在复耕地块及库周栽种水源涵养树木3091棵。与属地村委会继续签订《金钟山水库安全管理服务协议》,共同对库周水源环境巡检巡查。安装宣传警示牌51块、宣传号角喇叭6台,完成水泥界桩新增及修复404根,刺铁丝修复约34250米,计划2022年内完成围栏网约15千米。有效避免人员、牲畜进入库区。进一步提升水库周边村民的水源环境保护意识。

2.2021年6月,与相关部门建立《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工作联动方案》建立健全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按“目标同向,工作同行”的原则,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提高清水海水源地保护工作效能。召开清水海水库保护管理联席会议4次,开展金钟山水库联合巡查、执法5次,劝阻、制止、查处复耕放牧等违反《昆明市清水海保护条例》的行为。

3.寻甸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水源地保护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项目审查制度,依法依规审查拟进入水源地的项目,严控项目准入。依据《昆明市清水海保护条例》,2021年未审批过违反条例相关项目。同时,对保护区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惩处。截至目前,联合县级各职能部门和水源区乡镇(街道)等相关单位,对水源保护区违规违建、改扩建、侵占河道、私自取水、放牧、非法捕鱼等行为共开展联合执法7次,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份,宣传教育50余人,为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及保护清水海饮用水源地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寻甸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  张俸玮

公示说明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寻甸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邮箱:xdqsh1190@126.com。联系人员及电话:徐宏云0871-62661190。

公示单位: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