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政办笺〔2022〕15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开展社会保障卡应发尽发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2年5月27日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开展社会保障卡
应发尽发工作方案
为实现全县社会保障卡应发尽发,保障惠民惠农“一卡通”财政补贴资金进卡工作平稳落地,根据《云南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卡应发尽发工作方案>的通知》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开展社会保障卡应发尽发工作方案>的通知》等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我国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重要讲话精神和社会保险基金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实现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的决策部署,抓牢抓实社会保障卡“一人一卡”、应发尽发工作,夯实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基础,使社会保障卡成为人民群众的“明白卡”“便捷卡”“幸福卡”“感恩卡”。
二、工作目标
遵循安全有序、应发尽发原则,按时限完成社会保障卡的制卡、发卡和金融功能激活等工作,保障惠民惠农“一卡通”财政补贴资金进卡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三、组织领导
成立寻甸县社会保障卡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谷照奎(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滕龙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管尤欢(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林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残联、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16个乡镇(街道)。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由猫良晖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职务人员自行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四、工作任务
(一)清理历史遗留库存社保卡(完成时限:2022年5月31日前)
各乡镇(街道)采取自检自查的方式,组织辖区内的村(社区)全面排查是否存在库存卡,登记造册后随卡移送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公安等部门完善人员信息后进行分类处置(促发、注销、回收等)。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乡镇(街道)
(二)开展数据比对(完成时限:2022年6月20日前)
通过数据比对,精准锁定未制卡、未发卡、未激活人员清单,为后续数据核查、核实和制发卡提供基础信息。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上级下发数据及县财政局提供的全县惠民惠农补贴对象花名册,核实比对出未制卡、未发卡、未激活人员名单,由各乡镇(街道)组织工作人员到村(社区)获取并核验人员的基础信息、照片、生存状态等基本要素,提高身份信息准确性、有效性、一致性。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补贴项目业务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
(三)制作社会保障卡(完成时限:2022年7月5日前)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协调社保卡合作银行提前做好社会保障卡制卡资源前期准备工作,采取批量制卡和即时制卡相结合的方式制卡。
1.各乡镇(街道)及合作银行到村(社区)利用制卡数据采集小程序对未制卡人员进行数据采集并提交制卡申请(完成时限:2022年6月10日前)。
2.合作银行根据提交的制卡信息尽快完成批量制卡工作,并将社会保障卡移交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完成时限:2022年7月5日前)。
3.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即时新发卡人员名单,督促制卡申请人在规定时限内到银行完成制卡。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乡镇(街道)
(四)加快社会保障卡精准发放(完成时限:2022年8月5日前)
1.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将辖区内的社会保障卡发放到本人。可组织社保服务先锋队员,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提供上门服务。
2.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发卡流程,加强与银行的合作,压缩成品卡在发卡过程中的流转时间。要严格做好社保卡交接工作,做好每张卡发放的流转环节、保管地点、责任人、发放时间、签收人、发放方式等全流程记录,确保责任到人,形成在社保卡发放流转过程中的纸质交接记录、持卡人签收记录等发放管理台账,并保持与省社会保障卡卡务管理系统电子记录一致。
3.社保卡发卡前,应要求申请人(含代理人、监护人)对个人申领意愿、申请信息进行授权同意。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乡镇(街道)
(五)加强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激活管理(完成时限:2022年8月25日前)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会同社保卡合作银行和补贴项目业务主管部门,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在社保卡发放时完成持卡人员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激活,同步开展电子社保卡签发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尽快激活存量社会保障卡的金融功能,实现发放到位的社会保障卡都激活金融功能。严禁通过非面签方式激活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补贴项目业务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街道)、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履行责任、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整合力量、统筹谋划,周密部署、压实责任,强化“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安全有序做好社会保障卡新办、补办、库存卡、回收卡的发放管理工作。
(二)加强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组织各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适时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督促指导各阶段工作。各乡镇(街道)、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分工协作、密切配合、互通有无,形成齐抓共管的联动工作机制,加快实现社会保障卡应发尽发。
(三)突出发放管理。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不得强制收集和代管补贴对象的社会保障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群体,因特殊原因确需他人代管、代持社会保障卡的,要细化具体办法和措施,严格审批授权,绝不允许违反规定擅自代管、代持现象发生。社保卡合作银行要提前谋划部署,防止即时制发卡时发生柜面拥堵。
(四)加强信息保护。各乡镇(街道)、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推进社会保障卡发放中,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高度重视个人信息保护工作,严禁通过互联网等公开渠道传输发布个人敏感信息,防止造成个人信息泄露。
(五)加强宣传引导。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协调组织补贴项目业务主管部门、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利用线上线下各种渠道,大力开展政策解读推广宣传,普及社会保障卡应用知识,向公众特别是补贴对象充分阐释申领社会保障卡、激活社保卡银行账户的意义和作用,详细说明“一人一卡”发放补贴资金的诸多优点,各级各部门干部职工要带头激活使用社保卡和电子社保卡,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