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县市民休闲广场文化中心(美术馆二楼展览厅)
四、作品要求:
(一)美术类:、
1.内容为表现1935、1936年中国工农红军两次经过寻甸在寻甸发生的历史故事和重大事件的作品,寻甸县各行各业的新发展、新气象的作品,表现和运动相关的人物肖像或运动场景等作品。
2.作品门类、规格:美术作品包括(油画、国画、版画、水粉、水彩),绘画作品单幅尺寸须不大于100x100cm,国画作品均为竖幅,单幅尺寸须不大于四尺整张。
(二)书法类:
1.内容为表现长征组歌、诗词、中国工农红军两次经过寻甸在寻甸留下的标语,以及激励广大群众积极向上的口号;根据红色主题自主创作的各种诗、词、赋等作品。
2.书体不限,要求不超四尺宣、一律用竖式。草书、篆书请附释文或注明内容出处。
(三)摄影类:
1.作品内容为表现寻甸红色革命史迹作品;运动题材作品;表现寻甸大美风光、各行各业的新发展新气象等作品。
2.摄影作品投稿发送邮箱:479142910@qq.com,入选后需提供不小于6M电子文件。
五、特别说明
1.征集作品不得发生与他人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争议,如发生争议或侵权,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征集作品须保证其原创性且无抄袭嫌疑,如后续产生任何版权或涉嫌抄袭等事宜,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除作品著作权以外,主办方有权在相关的展览、出版物、网络、媒体宣传告示及有关场所进行公益性使用,不再另付稿费。
4.本次征集活动所有征集作品不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优秀作品经本人同意由美术馆收藏,其他入选作品活动结束后退还作者。
5.主办单位组建专家组对来稿作品进行评选,确定入展作品。
6.投稿作品送至(或邮寄)寻甸县文化中心美术馆二楼展厅,无需装裱、装框,作者务必在作品背面右下角写明:作品名、作品尺寸、作品种类和创作年代,以及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号码和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