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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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指出问题(50—4粗钢)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作者:寻甸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时间:2023-08-04 14:32来源: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指出问题504粗钢)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云南省粗钢产能超过控制目标(50-4

督察报告指出云南省《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到2018年粗钢产能控制在2500万吨以内。但云南工信厅20214月提供资料显示,全省在运行产能2916万吨;还有一批产能置换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全省粗钢产能将达到3100万吨以上,超出控制目标。

整改目标

2021年底前,完成省下达昆明市2021年粗钢产量考核目标;2023年底前,完成全市钢铁行业的转型升级,全行业限制类钢铁装备全面退出。

整改措施

1.严格执行禁止新增产能的规定。寻甸县暂无钢铁冶炼产能,后续也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新增钢铁冶炼产能,加强执法监管,对钢铁产能违规行为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县发展改革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按照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包保责任要求,严控寻甸县范围内新增地条钢生产。

2.严格钢铁冶炼项目备案管理。要严格落实新增钢铁冶炼项目必须完成产能置换的规定。钢铁冶炼项目备案前,必须确保项目已严格按照《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要求进行产能置换,完成项目产能置换方案的公示、公告,并提供证明材料;同时,需报请省、市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出具同意意见后才能立项备案。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要督促钢铁企业新增钢铁冶炼项目前必须按要求完成产能置换手续,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县发展改革局。

开展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1.严格执行禁止新增产能的规定。一是严把钢铁冶炼产能审批关,截至目前,寻甸县域内无钢铁冶炼产能。二是严格落实包保责任体系。寻甸县充分认识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强化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主体责任,持续保持打击取缔“地条钢”高压态势。同时严格落实县级、属地乡镇两级包保责任体系,加强排查、巡查坚决做到不存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巩固提升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成果,杜绝生产、销售、使用地条钢。三是定期每季度由县发展改革局牵头组织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局和各乡镇持续开展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现场动态排查,全面排查企业中频炉是否有用于制造地条钢情况、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经动态排查,寻甸县境内具有中频炉冶炼设备企业共1家(昆明市亚达厨具有限公司),具有中频炉7台,其中:0.75吨的2台,0.5吨的1台,3吨的四台(2022年5月底投入使用),全年产能可达15000吨,所有中频炉皆用于生产炉具配件,未发现用于制造地条钢情况。

2.严格钢铁冶炼项目备案管理。寻甸县严格落实新增钢铁冶炼项目必须完成产能置换的规定。截至目前,寻甸县域内无钢铁冶炼项目。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责任单位: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人:白忠卫

公示说明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人员:胡建章

公示单位: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发展和改革局 202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