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安监站,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
为进一步压实我县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烟花爆竹零售店(点)负责人和销售人员安全技术水平,经寻甸县应急管理局研究,决定举办2024年寻甸县烟花爆竹零售安全知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2023年11月23日至24日(星期四至星期五,11月23日上午8:00至10:00报到);
(二)培训地点:寻甸县第一中学一楼报告厅(寻甸县体育馆以北)。
二、参训人员
经2023年10月31日选拔考试确定获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资格的零售户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销售从业人员各1人,每户共3人(未满18岁的、满60周岁及以上的和在校学生不得参加培训取证)(由各乡镇(街道)安监站负责通知)。
三、日程安排
时间 | 教学内容 | 地点 | |
2023年11月23日(星期四) | 上午 8:00-10:00 | 报到 | 寻甸县第一中学 一楼报告厅 |
上午 10:00-10:30 | 开班动员 | ||
上午 10:30-12:00 | 培训 | ||
下午 14:00-17:30 | 培训 | ||
2023年11月24日(星期五) | 上午 9:00-12:00 | 培训 | 寻甸县第一中学 一楼报告厅 |
下午 14:00-17:30 | 考试 |
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乡镇(街道)安监站务必及时通知辖区获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资格的零售户按时参加培训,同时做好零售户(点)经营现场条件指导和初审工作;
(二)应大部分零售店(点)负责人要求,为方便培训取证举办的烟花爆竹零售安全知识培训班自愿参加,因无法参加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而影响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颁发的,后果自负;
(三)通过考试后,办理临时证的零售点鼓励使用安全仓(自行购买或租赁);使用拼接式可拆卸活动板房的,需采用厚度不小于50毫米的彩钢岩棉夹芯板作墙面和屋面,耐火等级、结构强度、刚度满足相应要求,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用电设备必须防爆、线路必须穿管,生产厂家提供具备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报告或证明;其他安全条件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四)所有参训人员携带所需资料:身份证复印件1份(需复印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面上,纸张正面空白处写上店名、姓名、联系电话);半寸照片1张(背后写上名字);培训上机考试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需提供本人户口页复印件1份(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在有效期内的分别提供1份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五)请参训人员行车途中注意安全,培训期间自身安全问题自行负责,学习期间不得迟到、早退、旷课,课堂纪律将记入考核成绩。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