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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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4年寻甸县烟花爆竹零售安全知识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寻甸县应急管理局发布时间:2023-11-20 10:32来源: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各乡镇(街道)安监站,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

为进一步压实我县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烟花爆竹零售店(点)负责人和销售人员安全技术水平,经寻甸县应急管理局研究,决定举办2024年寻甸县烟花爆竹零售安全知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2023112324日(星期四星期五,1123日上午8:0010:00报到);

(二)培训地点:寻甸县第一中学一楼报告厅(寻甸县体育馆以北)。

二、参训人员

20231031日选拔考试确定获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资格的零售户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销售从业人员各1人,每户共3人(未满18岁的、满60周岁及以上的和在校学生不得参加培训取证(由各乡镇(街道)安监站负责通知)

三、日程安排

时间

教学内容

地点

20231123日(星期四)

上午

8:00-10:00

报到

寻甸县第一中学

一楼报告厅

上午

10:00-10:30

开班动员

上午

10:30-12:00

培训

下午

14:00-17:30

培训

20231124日(星期

上午

9:00-12:00

培训

寻甸县第一中学

一楼报告厅

下午

14:00-17:30

考试

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乡镇(街道)安监站务必及时通知辖区获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资格的零售户按时参加培训,同时做好零售户(点)经营现场条件指导和初审工作;

(二)应大部分零售店(点)负责人要求,为方便培训取证举办的烟花爆竹零售安全知识培训班自愿参加,因无法参加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而影响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颁发的,后果自负;

(三)通过考试后,办理临时证的零售点鼓励使用安全仓(自行购买或租赁);使用拼接式可拆卸活动板房的,需采用厚度不小于50毫米的彩钢岩棉夹芯板作墙面和屋面,耐火等级、结构强度、刚度满足相应要求,面积不少于10平方,用电设备必须防爆、线路必须穿管,生产厂家提供具备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报告或证明;其他安全条件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四)所有参训人员携带所需资料:身份证复印件1份(需复印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面上,纸张正面空白处写上店名、姓名、联系电话);半寸照片1张(背后写上名字);培训上机考试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需提供本人户口页复印件1份(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在有效期内的分别提供1份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五)请参训人员行车途中注意安全,培训期间自身安全问题自行负责,学习期间不得迟到、早退、旷课,课堂纪律将记入考核成绩。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3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