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汪思瑜同志:
您好!您关于“生育津贴”问题的电子邮件已收悉。寻甸县人民政府及时责成县卫生健康局调查核实,现将情况反馈如下:
按照《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计划生育协会印发生育支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卫人口家庭发〔2022〕3 号)文件要求:
一次性生育补贴申报及审核程序: 1.夫妻其中一方向子女户口登记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 2.村(居)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资格初审及公示五个工作日。 3.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及在官网等法定公开渠道公示五个工作日。 4.州(市)级和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备案。
所需要件: 1.夫妻双方身份证。 2.户口簿。 3.结婚证。 4.出生医学证明。 5.再婚夫妻需提供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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