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刘女士:
您好!您关于“公司法人变更”问题的电子邮件已收悉。寻甸县人民政府及时责成寻甸县市场监管局调查核实,现将情况反馈如下:
一、公司登记事项发生改变,需在作出决议30日内进行登记。办理登记的方式有两种,一是通过“云南省市场监管网上办事大厅”或“云南省政务服务”高效一件事进行申请;二是准备制作好相关材料后到寻甸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进行申请。提交材料包括: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2.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3.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上签字确认;4.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法定代表人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股东会决议、股东决定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6.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二、办理变更登记,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两个工作日内办结。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