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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信息公示表

D3YN202405110009)

公示单位: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1029

投诉问题

受理编号:D3YN202405110009

投诉人反映:昆明市寻甸县凤凰路凤梧佳苑小区1层寻阳家味、果真鲜商铺及其他商户违规改造排烟管,油烟污染严重,噪声扰民。

办结目标

督促寻阳家味餐馆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及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规范设置排烟管道,消除油烟、噪音扰民情况,达到凤梧佳苑小区住户要求,方可继续经营。督促余记小吃餐馆规范使用油烟净化装置,避免在营业过程中出现油烟、噪声扰民问题。

整改措施

1.责令寻阳家味停业整顿,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规范设置排烟管道,消除油烟、噪音对周边居民及商户的影响,达到凤梧佳苑小区住户要求后,方可继续经营;

2.加强对寻阳家味、余记小吃等餐馆的监管力度,督促其规范使用并定期清理油烟净化装置,避免在营业过程中出现油烟、噪声扰民问题。

整改主要

工作成效

2024513日下午,寻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组织寻甸县仁德街道、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寻甸县市场监管局,寻阳家味、余记小吃餐馆负责人及凤梧佳苑小区5栋部分住户代表召开了恳谈协商会,经共同协商研究,住户同意寻阳家味餐馆通过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规范设置排烟管道的办法进行整改。寻阳家味餐馆于514日订购了油烟净化设备,517日设备运抵后立即进行了油烟净化设备提升改造工作,518日已完成设备的安装。

自查自验和市级验收情况

   2025527日,寻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寻甸县市场监管局、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寻甸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寻甸县仁德街道办事处组织了自查自验。经查阅资料和现场复核,整改措施已落实,问题已解决,同意通过自查自验。

  20251029日,昆明市城市管理局会同昆明市市场监管局、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了市级验收。经查阅资料和现场复核,整改措施已落实,问题已解决,同意通过市级验收。

公示说明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寻甸县仁德街道办事处凤龙路寻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人员及电话:蔡正选 6603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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