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21 10:58 来源: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为强化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大棋局,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昆明市实地督查反馈相关问题隐患及《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寻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10月20日组织召开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培训暨行政约谈会。全县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单位155家相关负责人161人参加约谈。
首先,观看场内机动车及起重设备事故警示教育片,深入分析了当前我县场内机动车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会议对《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进行宣贯培训,并对场内机动车使用单位相关责任人开展集中约谈。
约谈会议指出,场内机动车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容不得半点马虎和懈怠。各场内机动车使用单位要压实安全责任、消除场内机动车安全事故隐患,进一步提升场内机动车安全管理水平,落实场内机动车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
约谈会议要求,场内机动车使用单位要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坚决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确保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使用单位作为场内机动车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场内机动车的使用安全全面负责;必须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按要求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齐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设备档案台账,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严格执行设备定期检验、检测制度,严禁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配齐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并定期组织开展培训,确保职责到人;切实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建立常态化的厂内机动车安全检查机制,突出重点车辆、重点人员、重点环节和重点时段;对发现的隐患要建立台账,立即整改,实现闭环管理;要切实履行特种设备的报废义务;切实提高作业人员安全素养,严格准入与持证上岗;加强场内机动车日常管理水平,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健全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负责人第一责任,主动接受监督管理,优化作业环境与风险管控,完善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不得租赁未办理使用登记、未经检验合格的叉车到厂区内使用。
约谈会议强调,安全是发展的基石,是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企业要对照要求深入自查自纠,后续,我局将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对安全管理失职、隐患整改不力、违规作业等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容不得丝毫懈怠,各单位要以此次约谈为契机,立行立改、标本兼治,切实把厂内机动车安全管理工作抓细抓实,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共同筑牢场内机动车安全防线,确保寻甸辖区场内机动车安全平稳运行。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强对展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安全监管,切实筑牢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防线,保障场内机动车安全平稳运行。
县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金所市场监管所负责人、羊街市场监管所负责人、塘子市场监管所负责人、特种设备监察科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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