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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司法联动送保障 政策宣传暖归程

为切实保障刑满释放人员基本医疗保障权益,助力其顺利回归社会、融入家庭,近日,县医保局与县司法局深化部门协作,联合制定并印发《刑满释放人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通过政策精准推送、流程清晰指引、服务全程护航,为刑满释放人员搭建医保保障“绿色通道”,让法治温度与民生关怀直达特殊群体。

《告知书》内容精准聚焦刑满释放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需求,以清晰明了的表述明确核心政策要点:一是参保范围,明确所有刑满释放后户籍在本市的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均可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二是缴费标准,详细列明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档次及政府补助标准,确保费用透明可查;三是办理流程,简化参保登记手续,明确线上线下两种办理渠道,同步告知所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四是待遇享受,清晰说明参保缴费后医保待遇生效时间、报销范围及相关注意事项,消除参保人的后顾之忧。此外,《告知书》还附带医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等便民信息,方便群众随时咨询求助。

为确保政策宣传全覆盖、无死角,县医保局与司法局建立联动工作机制:一方面,依托司法行政系统的社区矫正中心、安置帮教工作站等平台,在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安置过程中,同步发放《告知书》,由工作人员现场解读政策、指导参保;另一方面,通过医保经办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渠道,广泛推送《告知书》内容,面向社会公众开展普及宣传,营造理解支持刑满释放人员权益保障的良好氛围。同时,两部门组建专项服务小组,针对部分行动不便、政策理解有困难的刑满释放人员,提供“一对一”上门指导服务,协助完成参保登记、缴费等流程,切实把民生实事办实办好。

此次联合印发《告知书》是落实“司法为民、医保惠民”理念的具体实践,不仅为刑满释放人员提供了清晰的医保参保指引,更传递了社会对特殊群体的包容与关怀。下一步,两部门将持续深化合作,跟踪关注刑满释放人员参保缴费情况,及时解决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诉求,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让每一位刑满释放人员都能感受到政策温度与社会关怀,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增进民生福祉筑牢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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