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持有残疾证是否可以二次报销医疗费
来信时间:
2026-06-25 16:42:19
来信内容:
我查询到有残疾证的患者只要把残疾信息录入医保系统后,在医保报销的基础上还能再报销一部分费用,我想咨询是否有这样的政策。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寻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受理时间:
2026-06-26 15:47:15
回复内容:
杨一同志: 您好!您的电子邮件已收悉,寻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及时责成寻甸县医保局核实处理,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经县医保局审核结算科工作人员核实,目前针对持有残疾证的参保人,医保政策为可享受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贴,但在医保报销部分没有针对残疾证的二次报销政策,因此,您询问的二次报销政策不存在,且残疾信息已经录入了医保系统,不需要再次录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受理单位:
寻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受理时间:
2026-06-25 17:26:27
回复内容:
杨一同志:您好!您的电子邮件已收悉,我们将尽快给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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