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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甸县开展矿山安全生产专项调研督导

为扎实推进矿山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切实筑牢矿山安全生产防线,坚决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2026年7月6日,寻甸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带队深入辖区矿山企业,专项调研督导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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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督导聚焦矿山安全生产核心环节,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汛期应急值守等情况。检查组深入露天采场、地下采掘工作面、通风机房、信息调度中心等关键区域,与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一线作业人员现场交流,详细查阅安全管理制度、培训记录、隐患排查台账、应急预案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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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甸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强调:一是各煤矿、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要全面开展汛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要充分发挥技术专家作用,提高排查检查的专业性。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要建立台账,制定有效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强力推进整改,切实解决“风险想不到、隐患查不出、检查走过场、整改不落实”问题。要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将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班组、岗位和个人。

二是要切实加强汛期矿山“雨季三防”重点工作。要切实做好矿山安全预警,安全监管部门要及时发送安全预警信息,点对点“叫应”受影响矿山主要负责人,接到预警信息的矿山要精准研判灾情,及时“回应”矿山实际受影响情况和应对措施落实情况。要全面提升矿山防汛应急能力。各矿山企业要完善应急预案、备足应急物资、明确避灾路线、完善应急设施、开展应急演练,全面提升防汛应急能力。要严格落实紧急情况及时撤人制度。各矿山企业要严格落实灾害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及时报告和出现事故征兆等紧急情况及时撤人制度。要严格应急值守。各矿山企业要制定汛期应急值守值班表,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外出报备、事故信息报告等制度,确保发现重大水患险情及时处置、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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