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李杨同志:
您好!您的电子邮件已收悉。寻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及时责成寻甸县教育体育局核实处理,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印发<2026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教助中心〔2026〕7号)“各地各高校要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对于毕业年级首次办理贷款的学生,如在就读高校未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且无特殊情况,要拒绝其贷款申请”。若还有其他相关问题,请致电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科,电话:0871-62662056。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