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
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19年2月22日在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寻甸县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克服政策性减收、刚性支出旺盛、贫困退出资金保障任务艰巨、政府性债务化解压力巨大等诸多实际困难,严格执行县人大审查批准的财政预算,全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1,887万元,比上年减收6,147万元,减少9%,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返还性收入〔1〕5,170万元,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2〕136,038万元,加专项转移支付补助〔3〕145,577万元,加上年结转21,994万元,债务转贷〔4〕收入5,710万元,加统筹资金23,997万元,收入总计400,37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48,180万元,比上年减支16,056万元,减少4%,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0%。加上解支出〔5〕5,814万元,加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5,710万元,支出总计359,70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40,669万元(以市决算批复为准)。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0,978万元,比上年增收6,852万元,增长166%,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4%。加上年结余结转4,720万元,加上级补助10,870万元,收入总计26,568万元。基金支出15,570万元,比上年减支3,683万元,减少19%,完成调整预算数的78%,加调出资金5,225万元,支出总计20,795万元。收支相抵,基金结余结转5,773万元(以市决算批复为准)。
二、落实县人大决议相关情况
按照县人大十六届二次会议决议和县人大常委会对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调整情况审议的意见,财政部门强化预算执行,严格收支管理,全力抓好落实。
(一)收入质量大幅提升。全县非税收入完成17,175万元,同比减收6,654万元,减少28%;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从2017年的35%下降为28%,收入质量大幅提升,收入基数进一步压实,为更多、更好地争取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赢得先机。
(二)支出规模适度增长。2018年,一般预算内到位上级资金286,785万元,同比增长7,157万元,增幅2.6%。其中:返还性收入5,170万元,同比增长1,736万元,增幅51%;一般性转移支付136,038万元,同比增长48,463万元,增幅55%。专项转移支付145,577万元,同比减少43,042万元,减幅23%;若剔除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建房资金49,058万元一次性支出因素,2018年到位专项转移支付同比增长6,016万元,增幅3%。全县教育、文化、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涉及民生的支出项目累计投入283,0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有力保障各项民生需求。教育方面。全县投入104,0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0%。财政统发工资66,200万元,核发乡村教师生活补助3,316万元,投入义务教育公用经费4,946万元,确保全县教学秩序正常。投入寄宿生生活补助3,862万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4,140万元;通过雨露计划、生源地贷款、水源地补助等7类30多个项目,投入资助资金12,000万元,帮助贫困学子完成学业。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筹措14,544万元低保补助资金,保障6,869名城镇困难居民和39,394名农村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筹措2,375万元临时救助资金,为16,668名实现贫困退出的群众在过渡期内给予临时性救助。投入2,227万元财政资金,全县建档立卡群众免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集城乡医疗救助资金3,634万元,投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3,267万元,为44,411名符合条件的群众提供基本医疗救助。管好用好社保基金,抓牢抓实基金核算。全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收入14,967万元,支出12,835万元,3,233名企业离退休人员享受待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配套14,751万元,发放16,597万元,2,999名机关事业离退休人员享受待遇;统筹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资金8,543万元,配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559万元,配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410万元。安排农村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就业资金811万元;投入“贷免扶补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807万元,带动6,598万元贴息贷款,帮助群众创业和就业。强农惠农方面。通过“一折通”向农户兑付47.79万笔各种惠农补贴14,915万元;投入粮食收储资金308万元,稳定粮食价格。农业保险实现投保1,142万元,增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投入农田水利专项资金12,546万元,农村公路建设及管护专项资金8,112万元,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6,745万元,烤烟种植及产业发展资金571万元,有效夯实农业发展基础。住房保障方面。筹集建房资金16,715万元,有效弥补建房资金缺口,2017至2018年累计投入建房资金209,200万元。投入资金88万元,用于城镇公租房、廉租房正常管护。
(三)有效弥补“迎检”短板。一是高效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修订、印发《寻甸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制发《寻甸县2018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内全县纳入统筹整合的资金范围,列出年度统筹计划,明确工作措施和责任单位;开设整合专户,做到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专项划拨。全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1,648.1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093.79万元,省级资金7,550.01万元,市级资金12,733.45万元,县级资金1,270.88万元(全部为对口帮扶资金)。年末,资金已全部分配至项目单位,资金拨付率达100%。二是及时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两次组织全县各预算单位清理盘活存量资金,缴交国库209笔7,790万元。年末对预算指标进行清零,收回指标18,468万元。三是科学合理理财。全年获得理财收益2,212万元,相当于一家亿元级规模企业的税收贡献。汇聚各方财力,有效克服县本级财力不足等实际困难,针对全县脱贫攻坚“迎检”工作所面临的短板,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全力弥补不足,为巩固提升脱贫质量提供基本财力保障。按照市级统计口径,2018年我县投入脱贫攻坚资金117,004.42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资金69,572.32万元,市级资金41,591.88万元,县级资金5,840.23万元。
(四)圆满完成改革任务。一是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实现全覆盖。制发《寻甸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暂行办法》等5个改革配套文件,县直单位及12个乡镇(街道)启动电子化管理改革,5月底改革圆满结束。8月份,对倘甸等四乡镇同步启动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及电子化管理改革。全县所有预算单位完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国库集中及支付电子化管理,实现全覆盖。二是县属国有企业改革取得新突破。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11家县属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债权债务、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盈利能力等情况进行全方位审查,出具《寻甸县县属国有企业重组尽职调查报告》。稳步推进全县县属国有企业整合重组,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制定《关于变更设立寻甸城投开发有限公司的实施方案》,完成“寻甸城投开发有限公司”组建。三是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制发寻甸县《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工作方案》《防范化解县级平台公司债务风险工作方案》《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工作方案》等3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化解和应急处置机制。四是积极稳妥推进四乡镇财政回归接管。从2018年1月起,倘甸等四乡镇纳入县本级财政预算,与其他乡镇一道,工资正常发放,资金正常划拨,业务正常管理。制发《关于对倘甸等四乡镇开展财务检查的通知》,多次到四乡镇调研、检查、督查,摸清历史遗留问题和家底。在体制算账问题上,早谋划、早行动,抓得细、抓得实,把每笔帐算到人、算到月,把基础工作做扎实、把事实依据做充分。在此基础上,多次到市级协调,大力为我县争取“利好”政策,并取得好的效果。市级对原“两区”9乡镇回归体制算账,我县资金28,154万元,占3县(区)总分配财力的大半。五是有效推进其他改革工作。制发《寻甸县推进县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理顺县、乡事权和财权关系。制定《寻甸县地方税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协助做好国地税机构合并、部分非税收入项目从财政划剥税务征管、部分基金项目从社保划剥税务征管等改革工作。
(五)积极谋划巩固提升。制定《寻甸县脱贫后续巩固提升脱贫成果财政工作实施方案》,完善2018-2020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财政资金保障措施。市级每年安排产业扶持专项资金2,000万元,县级筹措2,000万元,专项用于后续巩固提升。从年内看,2018年安排入户资金12,929.10万元,主要用于民生保障。针对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围绕县委 “三农”工作安排和各业务主管单位具体工作措施,在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工作力度的同时,立足自力更生,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清理盘活存量资金、管好用好社会帮扶资金,汇聚一切可用财力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2018年全县农林水事务支出64,1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8%。
(六)全面加强资金监管。一是切实加强乡镇(街道)财政所的管理。在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的基础上,持续加强对乡镇(街道)财政所的管理。制发《关于对倘甸等四乡镇开展财务检查的通知》,全面摸清四乡镇“家底”,为四乡镇财政回归接管奠定坚实基础。制发《关于充分利用“三深入”时机同步对先锋财政所开展财务检查的通知》,对全县建房资金和产业扶持资金进行全面检查积累经验。全面加强对乡镇财政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定期组织乡镇财政所进行交叉检查,相互学习、相互借鉴。通过检查、帮助、指导,乡镇财政所会计核算质量大幅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全面提升。二是全面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多次组织脱贫攻坚项目、资金专项检查和审计。制发《关于对脱贫攻坚资金进行自检自查的通知》,组织全县16个乡镇(街道)重点对建房资金、产业扶持资金、存量资金开展自检自查。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的通知》,坚持催拨、催用和定期通报制度,全年制发《催拨通知书》79份、《催用通知书》229份,催拨催用和定期通报成为工作常态,全力督促项目主管单位和乡镇(街道)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投放。制发《寻甸县扶贫资金审计工作实施方案》,聘请第三方对全县脱贫攻坚资金进行全面审计。三是严肃督促部门和乡镇整改问题。制发《寻甸县关于开展脱贫攻坚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自检自查工作的通知》,成立16个专项检查组,对审计检查及第三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全面整改落实。四是抓牢财政信息公开。加大预决算信息公开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全县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6〕预决算信息全面公开。五是积极主动接受监督。主动接受县人大、县政协监督,县本级财政预算、调整预算依法报县人大审查。认真办理提案议案建议,全年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8件,县政协委员提案5件。办理过程中,始终坚持责任到位,质量到位、沟通到位,实现答复率、面商率、满意率三个100%,并以办理建议为契机,扎实改进财政管理和服务。
三、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19年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部署,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7〕,加快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现代预算制度。围绕县委的决策部署,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深入推进财税改革,全面提升财政工作的法治化、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坚持过紧日子思想,盘活财政存量,用好财政增量,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预决算公开,硬化支出预算约束。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原则,2019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拟安排为64,981万元,同比增长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拟安排为253,86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是:地方财政公共预算收入64,981万元,加上级各种财力性补助收入126,488万元,加上年结转40,669万元,加统筹资金68,195万元(基金预算调入5,326万元),收入合计300,33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3,864万元,加上解支出5,800万元,加上年结转支出40,669万元,支出合计300,333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年度平衡。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拟安排为20,433万元,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5,857万元。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是:基金预算收入20,433万元,加上年结转5,773万元,加政府债务收入24,000万元,收入合计50,206万元;基金预算支出35,857万元,加上解支出3,250万元,加上年结转支出5,773万元,加调出资金5,326万元,支出合计50,206万元,收支平衡。
四、关于2019年的财政工作
(一)稳定质量谋增收。继续坚持质量导向,持续做实财政收入,妥善化解质量与增幅之间的矛盾,千方百计确保税收收入平稳增长。一是强化税收征管。认真分析研判国地税机构合并、征管项目划转、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等税收改革政策出台后,税收征管面临的新情况、新变化、新特点、新问题,积极探索符合县情的税收征管新模式。扎实深入企业排查税源,摸清摸透全县税源分布状况,全面掌握税收入库动态及变化趋势,超前分析研判税收组织形势,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推行重点税源网格化管理,实现依法征收,确保应收尽收。二是部门协同联动。继续推进“政府主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税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协作联动、联席例会、考核激励等机制,坚决落实先税后证、先税后贷、先税后款等管理规定,严防跑冒滴漏。加大税法宣传和税务稽查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偷税、逃税、骗税、抗税等违法行为。三是加强非税管控。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不断提高非税收入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电子票据领、用、销全程动态监管,建立健全“以票控费、以票管费”机制,加大非税收入核查力度,实现应缴尽缴。严格把控非税口径,凡属不符合规定的非税项目,一律不纳入核算,避免撑高非税基数;严把成本核定审批关口,努力做实可支配财力。四是拓宽增收渠道。抓早、抓好烤烟生产和收购工作,确保烟叶税平稳入库;抓牢、抓实土地指标流转,促进财政增收;加强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督促收益及时缴库;积极主动出击,加大税收协调力度,力争把境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税收留在本县。
(二)优化结构保重点。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科学合理安排各项支出,突出重点保障项目。一是强化预算约束。继续开展“全口径预算”〔8〕,全面推行“零基预算”〔9〕,支出项目根据实际需要做到“有进有退”“有增有减”,全面提高支出安排的精准度。启动预算事前绩效评估试点,变事后绩效评价为事前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支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严格审批追加支出申请,抓好预决算信息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用好“人大联网监督系统”,接受各界监督检查。二是坚持工资优先。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统筹调度保障库款,严格按照政策落实,把按时足额发放财政工资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三是降低行政成本。厉行勤俭节约,继续压缩行政运行成本和一般性事务支出,力争全县“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行政运行成本总量实现“零增长”。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范围、从严从紧、规范节约”的原则,不断提高公用经费、经常性项目开支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四是突出重点导向。加强资金整合力度,统筹用好专项资金、存量资金、涉农资金,按照“竭尽所能、量力而行,突出重点、精准投放”的原则,集中一切财力持续投向民生领域,全力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五是强化绩效问责。对财政性支出项目,及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对资金长期闲置、设施设备使用管理不善、项目建设效果差等情况,及时通报。
(三)多方筹措求平衡。寻甸财力基数小、增幅低、增量有限。近年来,新增财力远远低于刚性需求增量,收支平衡困难。实现2019年预算平衡的关键点为:一是力争上级财力。上级财力增量的多少,是预算能否实现平衡的关键。密切关注上级资金分配动向,持续加强协调,全力向上争取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二是盘活本级财力。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向存量和结构要财力。严格把控非税和征收成本“两个占比”,进一步提升实际可支配财力;有效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及时清理盘活存量资金和跨年度指标,继续坚持科学理财,汇聚一切可用财力支持预算平衡。三是投资拉动增长。坚持催拨催用和定期通报制度,督促项目主管单位加快项目进度,提高财政资金投放效率,促进财政投资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投产、早见效,让投资项目及早产生税收贡献,实现“投资-税收-扩大投资-增长税收”的良性循环。
(四)反复查改强监管。深入贯彻落实全省财政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围绕“顺利通过脱贫攻坚国家专项审计”目标,转变工作重心,坚持问题导向,对照检查、审计反馈问题清单,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和乡镇整改落实到位。一是形成工作合力。充分汇集财政、审计、纪检监察、扶贫等多部门力量,建立联动机制,实现信息互通,严密督查网络,对标对表,督促问题责任单位限时整改。二是严肃执纪问责。明确工作责任、严肃工作纪律、形成问责机制,对敷衍整改、改不到位、改而无效的启动问责程序。三是组织督促问效。对整改落实情况,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对整改效果进行再次检查、审计,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五)积极稳妥推改革。紧紧围绕年度改革任务,积极稳妥推进财政改革,促进可持续发展。一是加快县属国有企业改革步伐。根据《云南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精神,有效厘清11家县属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债权债务等关系,围绕资产重组、债务处置、人员分流等核心环节,平稳推进县属国有企业重组改革。二是进一步夯实会计核算基础。根据财政部《政府会计制度》改革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实行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双轨”核算,抓好教育培训、答疑解惑这个关键,全面夯实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基础,逐步建立起“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以编制和报告政府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等报表体系为核心”的权责发生制〔10〕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11〕,逐步建立行政行为成本与产出效益核算机制,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是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严格按照新《政府会计制度》要求,牢牢抓住“资产折旧”〔11〕 “资产报表”〔12〕两个改革关键,积极探索建立共享共用和资产调剂机制,优化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
各位代表,2019年财政工作面临形势更加严峻,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好本次会议决议,在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的同时,立足自力更生,通过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扎实工作,努力完成财政各项工作任务,全力支持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
附件: 寻甸县2019年政府预算公开表
名词解释
1.返还性收入:政府收入项目之一。上级财政部门根据税收分成管理规定,划分不同税种中央、省、市、县分享比例后,按照规定比例返还下一级财政的收入项目。包括: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其他税收返还收入等。
2.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是指上级政府对有财力缺口的下级政府,按照规定的办法给予的补助。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等,下级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自由使用。
3.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是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接受者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4.债务转贷:2017年下半年,财政部等出台政策,关闭地方政府融资渠道。明确: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可公开发行政府债券,募集到的资金可用于转贷省级以下地方政府,用于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项目,或用于其他规定用途。
5.上解支出:指按照税收分成管理规定,下级财政部门将本年度本级财政收入中的部分规定项目,上解至上一级财政部门。
6.“三公”经费:国家机关、享受财政供养的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用于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所产生的费用。
7.三大攻坚战: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其中: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主要是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政府性债务风险。
8.全口径预算:把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纳入统一管理,其目标定位于构建一个覆盖所有收支,不存在游离于预算外的政府收支,是将所有类型的财政资金收支都纳入统一管理体系的制度框架。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基金预算四部分组成,合称“四本预算”。
9.零基预算:是指不考虑过去的预算安排和收支水平,以零为基点编制的财政预算,具体指不受以往预算安排情况的影响,一切从实际需要出发,逐项审议预算年度内各项费用的内容及其开支标准,结合本级财力状况,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编制预算的一种科学的现代财政预算编制方法。
10.权责发生制:又称“应收应付制”,是财务会计的基础理论之一,国际通行用于企业财务会计制度之中。它是以本会计期间发生的费用和收入是否应计入本期损益为标准,处理有关经济业务的一种制度。与之相对应的是“收付实现制”,我国用于政府会计制度,是预算会计的基础理论之一,又称“现收现付制”。 在会计核算中,是以款项是否已经收到或付出作为计算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和费用的一种方法。
11.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是政府财政部门按年度编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制度,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政府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等)及其解释、财政经济状况分析等。
11.资产折旧: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逐渐损耗而转移到商品或费用中去的那部分价值,即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使用资产而在其使用年限内分摊的资产耗费。“会计学”上对需要进行折旧的资产进行了明确和规定,主要是单位价值在规定以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必须按照规定的方法计提折旧,并将计提的折旧作为成本或费用计算。
12.资产报表:2019年1月1日起执行的新《政府会计制度》要求编报的报表之一,用于反映会计核算单位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变动指标的报表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