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政办发〔2022〕16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单位,寻甸产业园区管委会,各国有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对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稳存量、调结构、提质量、促增收”的工作要求,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促进农民就业工作的通知》(昆政办〔2022〕12号)要求,为扎实做好2022年全县促进农民就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就业是最大的民生”的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的方针,积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规模化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和鼓励农民就业创业,以更明确的思路、更精确的举措抓好促进农民就业各项工作。
二、目标任务
(一)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28540人次
1.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28540人次,其中:引导性培训20000人次(脱贫劳动力8000人次),技能培训3300人次(脱贫劳动力1850人次),SYB创业培训150人次,网络创业培训90人次,其他培训5000人次。
2.县乡村振兴局:根据省市乡村振兴部门工作要求,自行确定培训任务,培训工作情况及时报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县农业农村局:结合新型农民培训,自行确定培训任务,培训工作情况及时报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数不少于155100人。省外转移就业不少于9340人,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不少于54400人,脱贫劳动力省外转移就业不少于3835人。2022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不少于16000人,其中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不少于5000人。
三、工作内容
(一)突出工作重点。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要及时更新“寻甸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系统”及省“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系统”数据平台,做好动态管理,打实信息基础,做好精准统计。要继续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机制,拓展省内外区域间劳务协作关系,建立定向招聘、定向培训、定向服务、定向输出的劳务输出模式,为农村劳动力搭建劳务输出平台,积极组织更多的农村劳动力跨省、跨州市、跨县区转移就业,不断扩大输出规模,提升就业质量。要加大就业政策宣传力度,发挥政策措施激励保障作用,对农村脱贫家庭有就业意愿劳动力优先推送岗位、优先组织转移、优先提供保障。要进一步规范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发挥公益性岗位保障作用,优先帮扶“无法外出、无业可扶”的脱贫人口劳动力、低收入家庭劳动力或半劳动力实现安置就业。
(二)加大培训力度。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要按照“技能云南”行动总体要求,整合各方资源,完善科工信、人社、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合力推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要根据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意愿和技能需求,组织有针对性的就业技能培训,广泛动员农村劳动力积极参与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自身能力,实现稳定就业。要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清水海水源保护区劳动力、脱贫人口劳动力、低收入家庭劳动力和黄金年龄段人员的培训,提高就业创业能力。涉及易地扶贫搬迁乡镇(街道)要面向搬迁群众,集中开展就业帮扶政策宣传和咨询活动,做到有就业意愿的搬迁劳动力至少获得3个以上岗位信息,有培训意愿的搬迁劳动力及时获得培训信息,适时参加培训。
(三)强化精准服务。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要充分动员劳务经纪人、人力资源中介机构和用工企业参与转移就业,不断优化公共就业服务,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招聘活动,线上线下推介优质就业岗位,提供个性化、精细化、专业化的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要继续运用“点对点、一站式”直达运输方式,努力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组织化程度,营造良好氛围,激发转移就业的市场活力,推动全县农村劳动力规模化转移就业。要进一步做好外出务工人员家庭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的服务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让留守者安心、外出务工者放心。要充分发挥村级劳务协作工作服务站的作用,对外出务工劳动力进行跟踪服务和权益维护,促进稳定就业。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要围绕“稳存量、调结构、提质量、促增收”的要求,将农村劳动力省外转移就业和脱贫人口劳动力、低收入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今年工作重点,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好落实。要切实担负起工作职责,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牵头跟踪负责,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到位、责任落实、层层推进,确保2022年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同比稳中有升,切实抓好促进农民就业工作。
(二)精心谋划,认真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要着力在农村劳动力摸底排查、动态管理、政策宣传、组织动员、转移培训、有组织化输出等关键环节下功夫。要聚焦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等重点群体,实施精准化服务。要针对农村劳动力省外转移就业大增长这一目标,切实在“输出谁、如何输、稳得住”上做文章,充分发挥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多方整合、多措并举,促进农民实现省外转移就业。
(三)强化对接,加强沟通协调。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主动加强与县级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交流,强化与其他职能部门的联动互通,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沟通协调机制。要及时与相关行业部门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确保按时完成促进农民就业目标任务。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