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反馈(投诉)问题 | 云南省河(湖)长制责任落实不到位(50—12)。督察报告指出:部分省级河(湖)长“只挂帅不作战”,开会布置多,口头要求多、解决问题少,将责任压给基层,一些河(湖)突出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 |
整改目标 | 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健全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责,确保发现问题整改落地见效、形成“闭环”。 |
整改措施 | 1.各级河(湖)长严格按照《关于印发省领导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有关指示要求的通知》要求,对责任河湖进行日常巡查,及时组织问题整改;审定并组织实施责任河湖“一河(湖)一策”方案,协调和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解决责任河湖管理、 保护和治理的重大问题,推动建立区域间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2.各级河(湖)长结合日常巡河督察工作,重点抓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落实情况,落实各级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工作进度,确保河湖保护治理取得成效。3.印发实施《寻甸县河(湖)长履职规范(试行)》,进一步细化责任,明确工作任务;逐年出台全面深化河(湖)长制工作要点;组织开展宣传培训,对各级河(湖)长职责再明确,能力再提升。4.河(湖)长联系部门负责科学筹划本级河(湖)长巡河巡查工作,及时提醒开展巡河(湖)任务,督办、调度发现的问题、研究部署事项,做好巡查记录,形成巡查报告报河(湖)长和河(湖)长办。督促、指导“一河(湖)一策”方案滚动修编。 |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一是各级河(湖)长按照《关于贯彻落实省领导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有关指示要求的通知》(昆河(湖)长办通〔2021〕16号)要求,开展巡河检查工作,2022年至今,各级河(湖)长共巡河巡查947次;组织修编了牛栏江、小江、洗马河、清水海、凤龙湾等25条河(湖)“一河(湖)一策”方案,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全县水环境治理工作;完善流域联防联控联治机制,强化河湖长制流域统筹协调与区域协商协作,与东川区、嵩明县、富民县、禄劝县、马龙区、会泽县签订了跨界河湖联防联控联治协议,环保、水务、农业等部门协同配合强化涉水执法监管,今年以来,以牛栏江流域为重点,对非法捕捞、网箱养鱼、破坏河湖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整治,专项执法行动93次,立案查处非法捕捞案件5起,对8起非法取水进行了执法取缔,各部门协同推动水环境保护治理。二是以巡河巡查为手段,注重问题发现,抓问题整改,针对河湖管理、保护和治理的重大问题,组织相应河(湖)长、职能部门研究推进工作落实,针对牛栏江、老河、果马河、四清河、中桥河水环境问题,相应县乡级河湖长统筹协调,争取项目和资金推动项目实施,以问题为导向强化工作督查督导,县人大、县政协对水环境相关项目及工作情况开展调研督察,县水务局组织对全县16个乡镇(街道)辖区内的主要河流、水库进行巡查督导,并对日常巡查中发现问题督促完成整改;深入开展河长清河、清四乱等专项行动,累计出动825人次、50车次,清理垃圾、淤泥113.6吨,清理河道107.2km;三是印发《寻甸县河(湖)长履职规范(试行)》,进一步明确各县、乡级河湖长工作责任,规范履职行为,根据领导职务变动情况及时更新《寻甸县2022年县级河(湖)长名录》,逐年出台相应工作方案、制度,完善河(湖)长制工作体系;持续加强河长制宣传、引导社会志愿者参与河湖保护行动、开展了河小青护河、党员志愿服务等护河行动,逐步推动形成社会共治共享的爱河护河文化氛围。四是各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系部门认真落实上级河湖长及本级河湖长安排的事项和工作任务,指导督办河湖保护治理工作,及时汇总河长巡河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编写上报河长巡河简报,并结合部门职责积极帮助争取项目,协调河湖日常管护、保洁经费,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通过层层落实河长制责任,全县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2022年1-4月份,牛栏江流域各断面水质达标率为71.43%,小江、洗马河出境断面达标率为100%。 |
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人 | 责任单位:寻甸县人民政府 责 任 人:谢添 联 系 人:包秋艳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水务局。联系人员及电话:包秋艳,15987181786 |
公示单位: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