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时事播报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县人大常委会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调研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作者:寻甸县政府办公室发布时间:2022-06-02 17:09来源: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寻政办笺202216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单位,寻甸产业园区管委会,人民银行寻甸支行

县人大常委会营造一流营商环境调研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262



县人大常委会营造一流营商环境调研

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20224月,县人大常委会把营商环境作为督查重点,组织调研组开展了营商环境工作专项调研。420日,县人大常委会专题向县委作了报告,反馈了当前全县营商环境中存在的4个方面10个具体问题,并提出5方面的工作建议。为认真做好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工作建议落到实处,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云南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全面深化改革,坚持“政府围着企业转、企业有事马上办”,加快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和“全程服务有保障”的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助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惠企政策精准落实难。国家和各级政府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出台了大量的优惠政策,涵盖了企业发展的方方面面,对经济发展来说是利好的,但存在影响精准落实的因素。

1统筹标准有差距。惠企政策是系统性、多部门联动的,在具体落实过程中,由于不同部门对政策标准的把握不同,导致有的认为企业达到了享受政策的标准,而有的则认为没有达到相关标准不能享受,出现政策虽好而落实难的困境,需要进一步协调统筹。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各类惠企政策的学习教育培训力度,使业务人员熟练掌握各项政策标准,做到统一政策口径。二是实时掌握国家、省、市新出台的涉企政策,及时推进措施落实,补齐潜在政策漏洞,进一步完善惠企政策清单公示公告,提高政策确定性和执法统一性。三是对阶段性调整的政策及专业性较强的业务做到靠前管理,对企业执行政策过程中经常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及时提示,规范政策宣传和业务办理。四是采取部门联动等方式,深入企业对行业政策开展精准辅导,指导帮助企业对可享受政策进行充分研判,积极组织申报,提高行业部门工作效能。五是涉及多部门认定的政策,建立会商协商机制,由牵头部门对可享受政策的企业名录进行初步认定,再由该扶持政策制定部门最终确定并公示。六是畅通市场主体投诉反馈渠道,保障企业对政策执行情况实施有效监督,督促有关政策落实,提高政策执行力。

牵头单位:县营商环境办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族宗教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林草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市管理局、县政务服务局、县防震减灾局、县税务局,寻甸产业园区,各乡镇(街道)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企业选择有难度。一方面,政府部门投放的大量政策信息,未筛选分类,企业往往产生选择困难综合征,不知道该享受到哪些优惠政策。另一方面,有些政策的专业性较强,即使是公职人员也可能存在理解不准确的问题,对企业来说更是难以把握,也就很难全面享受到优惠政策。

整改措施:一是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明确“政策归口、一键入口”目标,建立惠企政策申报系统,逐步实现惠企政策“一口发布、一口受理、一口咨询”服务。二是按照“谁制定、谁梳理、谁解释、谁更新”要求,全面归集、分类、细化政府部门惠企政策,定期动态更新发布,通过实质性、形象化、通俗化的方式,对政策措施的出台背景、决策依据、目的意义、重要举措等进行全方位解读,让市场主体“看得懂”“能明白”“信得过”,真正做到知晓政策、弄懂政策、享受政策。三是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公众对政策的模糊认识或误解误读,结合现有的12345政务服务热线、政府网站政民互动栏目、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咨询窗口,开通政策咨询服务,及时解答政策咨询。四是根据不同行业,针对性地筛选企业名单,对符合享受的政策条件精准筛选、精细分类、精确投放积极宣传惠企政策,公开涉企服务事项及办事流程,编制发布办事指南,完善惠企政策直达机制,畅通政策咨询渠道,推动实现“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确保政策落细落实和企业应享尽享,实现政企合作共赢。

牵头单位:县营商环境办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族宗教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林草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市管理局、县政务服务局、县防震减灾局、县税务局,寻甸产业园区,各乡镇(街道)

整改时限:202212月底

3部门担当有不足。一些政府部门怕担风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比如国有林木多年未申请间伐(积蓄约56万立方可利用过熟林木),形成过熟林木资源与林木企业资源需求不足的矛盾;一些政府部门对上级惠企政策未落实,比如疫情期间就地过节员工补助、核酸检测减免等政策未执行。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与涉林企业沟通联系,针对相关企业对林木资源的需求问题,对全县的国有林再次进行调查核实,符合采伐条件的尽快编制采伐作业设计,按程序报批后进行采伐,解决涉林企业林木资源不足的问题。二是严格贯彻落实省、市疫情期间就地过节员工补助相关政策,对春节期间留岗红包发放等工作进行“回头看”,确保“应享尽享”。三是严格贯彻执行省市关于核酸检测免费政策文件,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政策知晓面,按照核酸采样点点位设置信息要求,免费为市民提供核酸检测服务,政策发生变动时,第一时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四是高效服务,坚决向“慢作为”亮剑,紧盯关键部门、关键岗位、关键人员、关键环节跟踪问效,将作风“监督哨”嵌入到“最多跑一次”改革、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企业等工作机制之中,靶向整治态度懒散、敷衍拖沓、办事不力等作风陋习。五是主动服务,坚决向“不作为”亮剑,综合运用岗位调整、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深度整治“在位不为、有责不担”“畏首畏尾、得过且过”等习气,让不作为就让位、不履责就追责成为常态。六是强化考核激励,建好用好涉企服务权力、责任、负面三张清单,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

牵头单位:县营商环境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林草局、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发展改革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族宗教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医保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市管理局、县政务服务局、县防震减灾局、县税务局,寻甸产业园区,各乡镇(街道)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二)市场监管与审批脱节。监管的“不及”,当前行政审批改革明显走在了前面,下放行政权限、放开市场准入限制、优化审批流程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效果。但是,事中事后监管改革却有些滞后,由于监管力量薄弱、监管的技术手段落后、专业性不够、监管的行业标准不明确以及监管的滞后性等原因,出现了部分权限“放得开,管不住”的现象。

1用地供需矛盾。年度新增用地计划指标与存量建设用地挂钩,一方面批而未供土地存量大、一方面部分项目用地报批年度计划指标受限制。目前,我县尚有批而未供土地12324.5795亩。以产业园区管委会为例,批而未供用地862.9845亩,实际工作中企业用地又未获批,难以加快投资。比如,目前羊街产城融合食品加工区已入驻企业13家,并于20193月全面完成征地工作,征地面积512亩,完成招拍挂四个地块共150.62亩,已完成组件222.26亩,其余地块正在调规。金所建材家居组团项目已完成土地征收1700亩,完成组件221.02亩,其余地块需要调规,目前调规和报批工作滞后,土地手续迟迟难以办理。

整改措施:全县20092019年批而未供土地为820.95公顷,其中寻倘一级公路、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轿子山旅游专线公路、功山至东川公路、清水海供水及水源环境管理(一期)工程批而未供土地占53.3%,原倘甸“两区”批而未供土地占16.1%,东川异地特色产业园区批而未供土地占7.5%,上述土地占全县批而未供土地总面积的76.9%。对国家级重点项目批而未供问题,积极协调省市自然资源部门撤销批复。对东川异地特色产业园区批而未供土地问题,积极与东川区有关部门对接协商,组织开展联合行动完成供地。对原倘甸“两区”批而未供土地,继续强化措施,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企业开发土地。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林草局、县投资促进局、县城市管理局,寻甸产业园区涉及乡镇(街道)

整改时限202212

2未批先建突出。规划许可证是企业办理其他手续的核心,企业未如期取得规划许可证,直接影响入驻企业建设及其他手续的办理(如办理施工许可证、不动产登记证等),还造成新的未批先建,加重政府职能部门监管负担,带来企业生产安全隐患。同时,影响到融资及享受相关的政策扶持。目前寻甸产业园区未批先建项目共涉及57个项目,总占地面积达1020.78亩,其中金所片区47个项目,占地面积837.19亩;羊街片区10个项目,占地面积183.59亩。

整改措施:一是针对以上项目积极主动上门服务,一次性告知施工许可办理流程和材料,分批指导施工许可办理事项全程网上办理。二是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做好批后监管,及时制止、查处违法行为,形成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对已发的违法行为及时作出处理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寻甸产业园区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县水务局、县林草局、县城市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整改时限:202212

3监管轻服重罚。监管之“过”,主要是部分领域检查频次过高,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现象仍然存在,加重了企业的迎查负担。少数行业主管部门仍然存在以罚款代监管的倾向,一定程度上存在一上来就处罚,处罚过重、多头处罚等情况,因环保、安全、卫生等问题被处罚企业达几十户。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的记录制度以及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积极组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和执法证考试,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二是严格执行柔性执法“免于处罚清单”“减轻处罚清单”“从轻处罚清单”“从重处罚清单”四张清单管理制度,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与强制相结合,促使自觉纠正违法行为。三是结合权责清单编制调整,全面梳理各级各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监管事项,明确监管主体、监管对象、监管措施、设定依据、处理方式等内容,纳入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统一管理并动态更新,提升监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四是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在政务网公布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对各执法部门行政处罚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并编制目录。五是积极推进容错纠错柔性执法体制机制建设,对轻微违法行为探索行政采取柔性措施,在法定权限内给予执法相对人容错空间,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六是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设置抽查条件,对风险等级低,已开展过检查的主体不再重复进行检查;对同一检查主体涉及多个监管事项的采用联合抽查检查的方式进行,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营商环境办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族宗教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林草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县统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市管理局、县政务服务局、县税务局

整改时限:202212月底

(三)信息共享出现壁垒。由于缺乏顶层设计和充足的资金支持,多部门信息互联互认程度较低,“信息壁垒”和“信息孤岛”现象仍未能消除。信息不能有效共享已成为打造营商环境的短板,成了制约营商环境优化再上一个台阶的瓶颈。

1信息共享渠道不畅。还没建设实时的、涵盖企业开办和注销、监管信息、税务信息、财务信息等全方位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部分部门业务系统与省政务服务平台没有实现有效衔接,导致比如水、电、气、办理建筑许可、不动产登记等业务在并联审批方面存在较大限制,导致一部手机办事通APPe办通政务服务自助终端等线上办理效能发挥不充分。

整改措施:一是结合实际工作需求,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亟需打通系统,尽快实现业务系统与省政务服务平台衔接,打造数据归集与共享的基层高频业务系统平台。二是统筹各政务服务实施部门,在未实现系统联通和数据共享前,通过办件信息二次录入,推动实现办件数据信息在不同系统间的传递、共享与应用。三是强化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电脑端和移动端的使用,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上线“一部手机办事通”APP,切实提升掌上办、指尖办覆盖范围,拓宽办事渠道。四是加大“e办通”政务服务自助终端宣传推广力度,引导办事群众通过自助终端办理户政、社保和公积金等高频业务,充分发挥使用效能,积极打造政务服务15分钟生活圈。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税务局

整改时限:202212月底

2政务服务覆盖不广。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的有效运行机制还不健全,跨区域协作办理业务实践案例不多;帮办代办服务机制不健全,尤其是在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为民服务站,承接能力不足,服务能力不够,就近办覆盖程度不高。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健全“跨省通办”综窗受理机制,以数据共享为支撑,明确业务办理规则标准。深入产业园区等调研收集办事需求清单,与涉及跨省地区建立互信互通互认的协作关系,采取信息化、数据化等手段,实现事项跨省办理和结果物邮递或电子化互认。二是加强“跨省通办”和“省内通办”业务办理流程及规范的学习培训,着力提高窗口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借鉴主城区成熟工作经验,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三是依托“e办通”自助政务服务终端,推动“跨省通办”事项凭借身份证自助办理,不断拓宽“跨省通办”业务受理渠道。四是统筹县乡村建立健全帮办代办工作机制,加强工作指导与培训,延伸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和云岭先锋综合服务平台的使用,推动实现基层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整改时限202212月底

(四)中小企业融资难。贷款门槛高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主要原因。中小企业包括部分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三新经济体,其普遍缺乏土地、厂房、设备等有效抵押物,现阶段则很难从银行获得融资。民间融资虽然获取难度降低,但是融资成本更高。中小企业融资负担整体较重。

1融资体系“规定性”过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审批承诺制改革还未全面落实,信用贷款难、额度小问题依然存在,目前招商落户企业大多体量小,大多未取得不动产证,企业相关抵押物达不到银行贷款条件,融资难、融资贵,导致企业扩产资金不足,扩产难。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政银企交流频次,积极筹备金融服务支持产业链发展工作座谈会、银政企融资工作座谈会等会议,增加政银企合作交流机会。二是做到稳定信贷、稳定支持,不随意抽贷,断贷,通过必要的、风险可控的收回再贷、调整贷款利率、展期续贷、借新还旧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帮助困难企业,缓解资金周转问题,帮助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三是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持续优化金融服务,推进贷款流程再造,设置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贷款办理时限,及时满足企业贷款资金需求。四是进一步加强与云南省农业融资担保公司合作,探索扩大担保领域,有效解决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大力拓展“财园助企贷”,发放微型企业培育贷款,助力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发展。五是制定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名单制管理,具体落实“区别对待、有保有控”的差异化信贷政策,加大对新兴企业、龙头企业等发展前景较好企业的金融支持,对于产能过剩、发展缓慢的困难企业,通过调整贷款期限、还款方式等,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七是出台银行支持地方发展考核办法,精准聚焦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存款、贷款投放、存贷款增速、小微企业贷款(含普惠金融)、配合地方政府金融工作等方面的支持实体经济实绩进行考核,调动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积极性,提升金融机构服务质量和水平。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金融办)、人民银行寻甸支行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各驻寻金融机构

整改时限:202212

2纳税评价人性化不够。2020年我县企业纳税信用评价A200户、B1577户、M1653户、C52户、D344户。在信用评价中,因事前政策宣传引导和事中提醒纠错服务不到位,导致部分无主观过错企业等级降级,加之修复困难,直接影响企业融资、办证等经济活动的开展。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政策宣传辅导,通过税企微信群、短信发送、电话、工商联合座谈会等方式,多渠道做好纳税信用评价政策宣传引导,明确政策执行口径,解读扣分指标,强调失信行为后果。二是强化事中提醒纠错服务机制,纳税人发生影响信用评价行为时,税务机关及时引导纳税人更正。严格落实“处罚既告知”的信用修复机制,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帮助企业完成失信记录修复工作。三是积极做好信用修复,纳税人在期限内主动改正的,系统会自动修复加分;期限外改正的,纳税人可以通过信用修复方式提请修复,修复工作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确保信用修复工作方便快捷,不影响企业融资、办证等经济活动的开展。

牵头单位:县税务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

整改时限202212月底

、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细化分解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问题整改,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一抓到底,确保整改工作按期完成。

(二)建立验收销号制度。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坚持问题不查清不放过、不整改到位不放过、不建立长效机制不放过的原则,细化责任、建立台账、督导落实、一案一销。已完成整改的,要强化监督管理,建立长效机制,杜绝问题反弹;立行立改的,要迅速整改到位;长期坚持的,到2022年底前要取得明显成效。

(三)强化督查确保落实。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县出台的各类营商环境政策文件,聚焦营商环境重点领域,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要继续围绕营商环境改革指标体系,加强对各类政策文件制定、出台、落实等工作的督查。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严格落实《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工作不力的,将以严肃问责促进作风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