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政办发〔2022〕27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单位,寻甸产业园区管委会,各国有公司:
《关于建立制度化常态化政企沟通联络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2年7月4日
关于建立制度化常态化政企沟通联络工作机制的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全面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加强政府与企业沟通联系,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县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质量为目标,以制度化为保障,以常态化为抓手,推动审批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实现工作作风、工作效能大转变、大提升,全力解决企业审批中面临的困难问题,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持续提升政府服务企业的效能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建立制度化常态化政企沟通联络工作机制,加强政府部门与企业交流,使沟通渠道更加畅通,服务载体更加丰富、规范;进一步加强政府部门服务企业的主动性、自觉性,促进服务效能和质量进一步提升;及时有效解决企业反映的困难问题,使政企关系更加和谐、融洽;进一步健全机关部门效能建设和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
三、工作机制
(一)建立政企互动交流机制。要建立政企互动交流机制,加强日常调度,明确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具体负责政企沟通联络工作。积极宣传国家最新法规政策、推介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引导和帮助企业办理手续,及时汇总、交办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审批服务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协调、督促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帮助解决。积极践行“一线工作法”,加大现场办公力度,重点解决企业用地、规划、环保、施工许可以及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将办理意见和办法措施带到基层一线,推行“责任在一线落实、调度在一线进行、服务在一线到位、问题在一线解决”。对涉及跨多个部门事项,根据需要启动有关议事协调机制,涉及其他重大事项的,由县政务服务局梳理后分类报请县委、县政府研究。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县级各政务服务实施部门,各乡镇(街道),寻甸产业园区,县工商联
完成时限:2022年7月底前
(二)建立重点项目全流程跟踪服务机制。强化对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提供全流程跟踪服务,做好项目论证评审、项目动态跟踪管理、领导联系重点项目和项目责任落实及通报等工作。定期对全县签约项目进行排查梳理,针对长期圈占资源、未实际投资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予以清理退出。对落地建设缓慢的重点项目,明确责任,倒排时间,分级推动落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强对“一园三片区”内重点项目全流程跟踪服务,积极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项目各项手续办理,对特殊疑难问题推行项目会办,组织涉及有关行政审批部门集中研判,确保项目在最短时间内开工建设、达产增效。
牵头单位:县投资促进局、寻甸产业园区
责任单位:县级各政务服务实施部门,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2年7月底前
(三)建立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联动机制。建立横向协调和纵向协作并举的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联动机制,围绕服务企业高频事项建立专窗,提高便民服务水平,确保高效有序开展政务服务审批工作,真正实现“就近办”“最多跑一次”。研究制定跨级联动审批具体工作流程,规范工作程序,落实岗位职责,确保三级联动运行透明。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县级各政务服务实施部门,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前
(四)建立重点企业政务服务专员机制。严格落实县级领导挂钩联系、部门包办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工作要求,对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实行专员服务、动态管理、定期走访。建立企业信息库,选取在县内登记注册的具有代表性且参与积极性高、建言献策质量高的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作为重点联络对象,从涉企服务关联度相对较高的县级机关部门中遴选有相关工作经验或专业技术背景的优秀科级领导干部担任政务服务专员,分别挂钩联系企业,进行“点对点”“面对面”服务。建立企业联系档案,掌握企业情况,了解企业诉求,协助企业办理相关行政许可,落实兑现优惠政策,做企业的“全天候客服”,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县级各政务服务实施部门,各乡镇(街道),寻甸产业园区
完成时限:2022年7月底前
(五)建立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机制。坚持营商环境好不好由企业和群众说了算,将市场主体实际感受作为衡量营商环境水平的主要依据。聚焦产业环境、投资环境,政务环境、市场环境、创新创业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开放环境等“八大环境”开展问卷调查,从“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3个等次开展营商环境市场主体满意度问卷调查,实时线上线下收集市场主体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和建议,定期梳理上报调查问卷情况。依托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限时办理投诉举报,明确各部门系统管理员职责,做到投诉举报、交办处理、跟踪督办、结果反馈等全流程网上办理,原则上每件投诉举报件10天内办结。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司法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县级各政务服务实施部门,各乡镇(街道),寻甸产业园区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
(六)建立督查督办和绩效考核机制。聚焦重点工作,建立营商环境监督员制度。通过“自愿报名+组织委派”的方式,选派营商环境监督员,作为企业发声的“代言人”、意见收集的“信息员”、政策宣传的“宣传员”。定期组织召开监督员联络会议,梳理意见建议,帮助企业解决难题,倒逼政务服务部门优化审批服务、提高效能。定期对企业反馈问题进行回访,核实了解问题办理情况,调查企业对办理结果的满意度,对部门弄虚作假、敷衍了事、不作为、不落实等情况,严肃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将部门联络企业情况纳入营商环境目标考核评价内容,在年度考核时按对应分值折算。
牵头单位:县委目督办、县政府目督办、县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县级各政务服务实施部门,各乡镇(街道),寻甸产业园区
完成时限:2022年7月底前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深入基层、靠前服务、主动作为,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营商环境。大力弘扬“真抓实干、马上就办”的工作作风,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细化责任到具体科室和责任人,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抓好政企沟通联络各项工作。
(二)密切联系,强化协同配合。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工作沟通协调,强化信息沟通和资源共享,精准推送惠企政策。要靠前服务,主动接受企业业务咨询,提供业务协调、办事指引、帮办代办等服务,协同制定出台更加精准、有效的政策措施,更多更好的惠及市场主体,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困难问题,坚定企业发展信心。各牵头单位需于每季度末月20日前将工作落实情况及联系企业情况通过公文交换系统报县营商环境办(县政务服务局)汇总后报县委、县政府。
(三)压实工作责任,提升服务质效。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五级十二同”要求,依托国家和省政务服务平台汇聚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实施清单,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化管理,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同源、动态更新、联动管理。严格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提供办事服务,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持续细化梳理主题集成服务情形,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