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在全社会广泛传播希望工程团结友爱、互助和谐的公益精神,弘扬扶危济困、互助进步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动员社会力量帮助即将入学的贫困学生继续完成学业,圆梦未来。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开展2022年度爱心助学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筑梦青春 与爱同行
二、工作目标
按照爱心助学相关工作要求,对寻甸籍2022年度考入大学(含高职单招)及在大学就读的困难家庭学生(包括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按资助范围分别以2000元/人、5000元/人的标准进行资助,同一学历段已受过县级各类爱心助学的学生不再重复资助(预科、国家定向、军校、免费师范生等大学生不在资助范围内)。
三、资助对象和条件
(一)经县乡村振兴局审核确认的寻甸县脱贫户(原建档立卡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贫困家庭子女。
(二)经县民政局审核确认的农村低保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范围家庭子女、单亲(不包括离异)贫困家庭子女或孤儿。
(三)经县退役军人局确认的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
(四)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城镇就业困难家庭子女,父母任何一方做过就业困难认定。
(五)经高中就读学校、家庭所在村委会证明因受重大灾害、意外、疾病等原因导致上学困难的家庭子女。
四、审核原则
对符合初审条件的,按以下原则进行复审:
(一)符合前4项条件的2022年考入大学的贫困家庭学生及在大学就读贫困家庭学生优先资助,如有剩余名额则启动对第5项条件贫困大学生的资助。
(二)同等条件下,品学兼优的2022年考入大学贫困家庭学生和未享受过寻甸县各类爱心助学资助的在大学就读贫困家庭学生优先资助。
(三)同一学历段已享受过云南省、昆明市和寻甸县各类爱心助学资助的学生不在本次资助范围,不得申请。
(四)城镇就业困难家庭成员中有经商、办企业、再就业、公职人员等情况不在资助范围。
(五)重大疾病以《关于做好2019年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427号)、《关于进一步扩大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范围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338号)中明确的30类大病专项救治病种为准。
五、申请程序
(一)申请受理
1. 申请和初审。符合资助范围前4项条件的,在寻甸县政务信息网(http://www.kmxd.gov.cn/)公示公告栏或微信公众号“寻甸青年”下载申请表格及申请材料清单,严格按照清单要求准备相应材料。由学生本人将申请材料备齐后上报所在地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团(工)委、各职能部门审核盖章,审核通过之后于2022年8月16日前将材料上报县“爱心助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团县委)进行复审。符合第5项条件的,由村(居)委会出具相关贫困证明,上报乡镇(街道)团(工)委,由乡镇(街道)团(工)委实地走访调查后将调查情况上报县“爱心助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团县委)进行复审。如有其他不可避免的原因导致申请人不能及时上报材料的最多可延长至2022年8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2. 汇总复审。材料收集完成后,由县“爱心助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团县委)将上报材料审核汇总后分类,分别交由涉及审核资助对象和范围的成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
3. 公示监督。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县“爱心助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团县委)按程序对复审合格的资助对象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 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在入学后要及时提交在校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村(居)委会汇总后交乡镇(街道)团(工)委,由各乡镇(街道)团(工)委统一上报县“爱心助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团县委)。在校证明上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13日。
(二)资助发放
资助名单信息经审核认可及公示期满后,县“爱心助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团县委)按程序向政府提交资助款拨付申请,由县“爱心助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团县委)统一从县红十字会“爱心助学”专户划拨发放。
(三)建档备案
县“爱心助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团县委)负责建立资助贫困家庭大学生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公示情况、受助学生名单汇总表、资助发放登记表、银行发放明细清单等有关材料分年度建档备查。
六、工作要求
(一)各职能部门坚持把好审核关,确保学生申报信息真实、助学善款发放精准,真正把善款用到实处,发挥最大帮扶效益,传递弘扬爱心、善心,助力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教育部门负责做好受助学生资料审核和受助学生入学后的联络沟通工作;各级团组织积极沟通协调推动活动开展,做好社会筹资、受助学生的资料上报和典型挖掘等工作;各级各部门积极发动、踊跃参与“爱心助学”活动。
(三)请各乡镇(街道)于2022年8月16日17:00前,将初核审定的寻甸县“爱心助学”资助申请表(电子、纸质版)和乡镇(街道)2022年寻甸县“爱心助学”助学金资助学生统计表报送到团县委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杨晓洁 0871-62662954)。
附件:1.学生需提供申请材料清单
2.寻甸县“爱心助学”资助申请表
3.乡镇(街道)2022年寻甸县“爱心助学”助学金资助学生统计表
4.寻甸县“爱心助学”家庭走访调查表
2022年8月5日
附件1
学生需提供申请材料清单
(一)寻甸县“爱心助学”资助申请表(注:提供纸质版、电子版)。
(二)必须是申请学生本人真实姓名开具的云南省农村商业银行(原农村信用社)账户(卡)复印件(其他银行卡一律不行)。
(三)在校相关证明,须就读学校出具并加盖公章,等学生9月份开学之后办理交到村(居)委会汇总后交乡镇(街道)团(工)委,由各乡镇(街道)团(工)委统一上报寻甸县“爱心助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团县委)。
(四)学生本人和户主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五)各范围类别学生分别需提供的材料:
1.脱贫户(原建档立卡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子女需提供乡镇(街道)乡村振兴办查询并打印的“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脱贫户及监测对象信息查询显示的截图(截图中必须有申请人信息),并加盖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公章。
2.农村低保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需提供父母任何一方的低保证复印件,城镇就业困难家庭子女需提供父母任何一方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3.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学生需要提供烈士证、优抚证复印件。
4.单亲贫困家庭子女或孤儿需提供由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附件2
寻甸县“爱心助学”资助申请表
一、个人基本情况 | |||||||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身份证 号码 | ||||
高 中 就读学校 | 大 学 录取学校 | 学籍号 | |||||
学 历 | 年级 | 毕业时间 | |||||
家庭住址 | |||||||
联系电话 | QQ 号 | ||||||
受助生农村 信用社账户 (卡) 资料 | 开 户 名 | ||||||
开户行名 | |||||||
银行卡号 | |||||||
二、家庭成员基本情况 | |||||||
称谓 | 姓名 | 出生日期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
三、贫困类别和审批 | |||
家庭贫困类别 | |||
村(居) 委会调查情况 | 乡镇(街道) 审核意见 | ||
职能部门审核意见(乡村振兴局、民政局、退役军人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应审核) | |||
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 | |||
录取和就学情况 |
录取学校: 专 业: 学籍编号: 教育体育局审核意见: | ||
领导小组审核意见 |
填表说明
贫困类别对应填写:
1. 经县乡村振兴局审核确认的寻甸县脱贫户(原建档立卡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贫困家庭子女(原建档立卡、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突发严重困难)。
2. 经县民政局审核确认的农村低保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低保家庭子女),经县民政局确认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或孤儿(单亲贫困家庭子女、孤儿)。
3. 经县退役军人局确认的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
4. 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城镇就业困难家庭子女(城镇就业困难家庭)。
5. 因受重大灾害、疾病等原因导致上学困难的家庭子女等(上学困难)。
附件3
乡镇(街道)2022年寻甸县“爱心助学”助学金资助学生统计表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身份证号码 | 银行卡号 | 高 中 录取学校 | 大 学 录取学校 | 学历 | 年级 | 大学毕业时 间 | 家庭住址 | 联系电话 | 贫困 类型 | 备注 |
附件4 寻甸县“爱心助学”家庭走访调查表 | |||
单位: 走访日期: | |||
申 请 人 | 联系电话 | ||
家庭住址 | |||
家庭实有人口 | 平均年收入 | ||
收入来源 | |||
导致上学困难 | |||
家庭成员中是否有经商、公职人员等情况 | £是 £否 | 是否符合 | £是 £否 |
走访照片
走访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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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表中内容必须经过实地走访后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谎报相关数据和隐瞒申请人家庭相关情况;
2.表中走访照片为实地走访时拍摄的1-2张照片,照片内容需能反映出走访人和申请人家庭的基本概况和能直接反映出走访人、申请人家庭居住场所等信息,可以在表格内直接插入电子版照片打印;
3.表中申请人家庭成员中是否有经商、公职人员等不符合资助范围的情况要真实客观填写,经走访调查后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如实填写并存档备查;
4.走访人签字一栏,由走访人亲笔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