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时事播报
中共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作者:寻甸县城市管理局发布时间:2022-11-16 09:01来源: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5月17日至2022年6月30日,十三届县委第五巡察组对寻甸县城市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2年7月27日,县委巡察组向寻甸县城市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 组织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

及时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党员大会、干部职工大会等,深入学习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巡视工作条例,全面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逢会必谈整改、逢会必抓整改,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局机关重要政治任务,真抓实干,务必抓出成果抓出实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

制定《关于落实县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城市管理局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逐条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建立跟踪问效机制。落实整改责任,传导责任压力,将整改问题细化,做到“五个明确”,即明确整改任务、明确整改责任领导、明确整改责任人员、明确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党组书记通过对相关责任领导、责任人员进行廉政约谈,督促各责任人落实整改,扎实有序的推进全局的整改工作。

二、 巡察整改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 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的学习不深入,仅在会议上进行提纲式的传达,对习近平总书记对城市管理的重要论述没有进行深入学习”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认真制定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学习,开展分组讨论、撰写学习心得体会等活动,切实加强对政策理论的深入学习,确保学习不走过场,落到实处。订购40本《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发放到每个党员并组织开展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确保学习落到实处。专题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有关城市管理、环境保护重要论述学习,全局党员干部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提高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能力。

2. 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有差距。一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2019 年、2020年、2022年党组会议均未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部分领导班子成员未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二是对意识形态和意识形态工作的了解认知度偏低。三是政治鉴别力需进一步提升。四是宣传栏相关内容审核不严谨,存在错误。如:党组会议室“办实事”宣传海报中“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中的“民族”错写成“民族”;办公楼一楼到二楼楼梯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反腐倡廉工作”中“不忘初心”一栏,“守戒律”错写成“守成律”;“廉洁自律十不准”一栏中“不准以权谋私,以职谋私”重复了4次”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制定《寻甸县城市管理局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办法》、《寻甸县城市管理局意识形态阵工作分析研判制度》、《中共寻甸县城市管理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等制度、办法指导全局意识形态工作。切实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党组定期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 更换完成办公区域内宣传内容错误内容,结合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在民族广场设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大型宣传标语,在主次干道、公园及单位内部设立标语、大型宣传广告广泛开展党的二十大氛围营造工作,着力打造意识形态阵地。

整改进展情况:制定《寻甸县城市管理局保密工作制度》指导全局保密工作,党组定期研究保密工作,把保密工作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调整了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荣春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同时,确定机关兼职保密员,落实保密工作岗位负责制和“属地管理”原则,做到保密工作机构、人员、职责、制度“四落实”。进一步修订完善内部保密制度,制定档案工作人员保密职责,查、借、阅档案手续齐备,秘密文件、内部资料的传递、回收、注销都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办理。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教育,对上级下发的“秘密”文件进行登记发放,并及时予以回收。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 关于“财务管理混乱。一是会计凭证装订不及时。截止巡察组进驻时,2019 年至2021年度会计凭证均未装订。二是记账凭证缺号、重号。如:在2020年4月的会计凭证(记账1至记账43)中,缺 7、8、22、29、30、31、32、33、34号;在2020年8月的会计凭证(记账1至记账35)中,缺1、5、6、8、9、16、17、21、22、23、25、31号。在2020年4月的会计凭证中,出现报销不同事项的两个同号记账凭证:20号(城管局3月自来水费119.70元)和20号(城管局3月电费1114.65元)。三是申请资金用途与实际报账项目不相符。如:2019年10月30日申请培训费(第五期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费)7390元,但实际报账项目为公车年检费930元、节日活动经费5000元、刻章费用560元、电影费900元。四是无发票(收据)入账。如:2019年12月31日划拨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项目建设资金4263000元(第四批涉农整合资金)到城投公司,无领导审批签字,无发票(收据)。五是长期提取大额现金。如:出纳2019年1月31日提取现金170000元,4月2日提取现金20000元、4月15日提取现金19000元,均无用途、领导审批等任何附件材料。此外,经查阅现金日记账和会计凭证,垃圾清运处置中心和清新垃圾处置有限公司部分油卡、ETO充值、购办公用品、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临时工工资等均用现金支付,未通过电子转账支付。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1月31日至2022年3月23日,共支取现金和现金支付960786.1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修改完善《城市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指导全局财务工作,规范财务审批,加强财务制度执行的检查力。一是会计凭证已在10月10日前装订完毕;二是记账凭证缺号、重号问题已按财务制度重新整理装订成册;三是“2019年10月30日申请培训费(第五期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费)7390元,但实际报账项目为公车年检费930元、节日活动经费5000元、刻章费用560元、电影费900元”费用全部由办公室李明春垫付,集中报账,记账封面表述不完整,已修改;四是2019年12月31日划拨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项目建设资金4263000元(第四批涉农整合资金)到寻甸城投集团,当时因需完成全县“涉农资金”支付进度,需将4263000元(第四批涉农整合资金)全部支付寻甸城投集团用于各乡镇(街道)自燃式生活垃圾处置站建设资金(相关报告县政府分管领导已审签),由于财务业务不熟,误认为有县政府分管领导审签报告就可支付。现已补开了收据,局领导已按程序审批签字归档;五是长期提取大额现金问题。均为垃圾处置中心及清新垃圾清运处置有限公司提取。垃圾处置中心2019年共提取现金334000元,用于支付职工1月份工资78300元,支付全年临时工工资137500元,支付职工食堂费用共计22190.9元,支付垃圾填埋场维护费用69882元,支付车辆运行费用7510元,支付ETC充值10000元,支付办公费用及零星报销费用共计15584.5元,出纳存备用金4887.5元。年初现金结转12330.90元,结余476元。2020年提取现金190000元,支付职工工资1月份工资82800元,支付垃圾清运车辆邮费40000元(5月19日20000元,10月14日20000元),支付职工食堂费用23207元,支付填埋场维护费用12045元,支付职工培训费7550元,支付中转站垃圾填埋场监控安装费用5417元,支付办公用品及职工零星报销费用15562元,年初现金结转476元,结余3895元。2021年提取现金185000元,支付临时工工资40260元,支付职工食堂费用21634元,支付车辆用油50000元(5月20日20000元,6月3日10000元,9月20日20000元),支付填埋场维护费用19644元,支付9月份职工养老保险养老保险16840元,支付缴纳环保罚款30000元,支付办公费及零星报销费用5458元,年初现金结转3895.00元,结余5059元。2022年提取现金170000元,支付职工1月份工资81500元,支付临时工工资53840元,3月24日支付车辆用油30000元,其他零星报销5356元。年初现金结转5059元,结余5363元;寻甸县清新垃圾清运处置有限公司2021年提取现金10000元,支付垃圾填埋场维护费用3240元,结余5103元。2022年提取现金60000元,支付垃圾清运驾驶员1月份工资36500元,垃圾填埋场维护费用6560元,车辆年检及车船使用税7095元,食堂费用6499元,办公费及其他零星报销3089元。年初现金结转5103元,结余5360元。 垃圾清运处置中心和寻甸清新垃圾清运处置有限公司2019年1月31日至2022年3月23日共支取现金和现金支付960786.1元。之所以需要提取现金,主要原因是年初财政尚未开账,无法从清运处置经费中发放填埋场人员工资和垃圾填埋库区场周边清除杂草、清扫保洁人员劳务费,加之临近春节,为确保职工能在春节放假前领到工资、临时人员能够及时领到劳务费,故采取现金方式进行发放。除发放人员工资外,剩余现金用于支付油卡充值和其他费用报销。加油卡、ETC充值、购买办公用品用现金支付的主要原因是之前未开通网上银行,主要使用支票付款,加油站、ETC充值点和超市因支票进账手续繁琐,且不能及时到账,不愿意接收支票,故采用现金进行充值或采购。2021年9月使用现金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原因是税务局系统无法从对公账户直接扣费,当时临近征期截止时间,不得已只能用现金先交。针对之前存在的大额取现和大额现金支出问题,现已认真落实整改,向开户银行申请开通了网上银行,工资、临时人员劳务费和日常费用报销均已通过网银转账支付,不再提取大额现金。

2. 关于“市容保证金管理不规范,退还不彻底。2008年至2015年,县城管执法部门按照工商办理商户营业执照注册时收取1000元至3000元保证金、建筑施工及道路临时开挖在工程动工前缴纳2000元至500000元保证金的标准收取保证金,待营业执照注销时持工商注销登记和工程完工、道路恢复原状后予以退还。期间,县城市管理局采取了上门联系、电话联系、电视公告等方式退还了大部分保证金。截止2021年7月,还有444820元保证金由于无法联系到缴纳人,上缴到国库”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通过“昆明寻甸发布”抖音号、“寻甸融媒”“寻甸县城市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清退公告,在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粘贴公告积极宣传,组织人员对县城商户逐户上门宣传告知各商户清退保证金,截至目前共有8户商户提交清退资料,下步将继续进行宣传,加大寻找力度,确保保证金应退尽退。

3. 关于“工会经费收取不规范。2019年至2022年,均按照每人每年300元的标准收取工会会费,未严格按职工工资0.5%的标准收取”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收取的工会会费因人员调动、离职等原因难以退还。修改完善了局工会管理制度,今后严格按相关标准收取工会会费,同时严格按照工会相关规定规范开展工会各项工作。

4. 关于“食堂管理不规范,存在廉洁风险。2019年至2022年食堂物资采购仅有零星采购单(点菜单),无出库单”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修改完善了《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垃圾处置中心食堂管理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执行,规范食堂管理。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和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 关于“对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重视不够,存在边改边犯问题。一是‘无局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的相关会议记录’及‘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有待加强’。如:2019年、2020年、2022年党组会议未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现场查看办公区的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内容,意识形态方面宣传内容不全面,氛围不浓厚。二是‘签订合同不严肃’。如:2019年11月30日代付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费用(甸沙乡)507600元,提供的附件合同中无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的时间。三是‘财务审批不严格,局分管领导未审核签字’。如:2020年2月21日核销电信网络费1494.80元,2020年4月21日核销2020年3月路灯电费100905.03元,均无领导签字审批”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寻甸县城市管理局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办法》、《寻甸县城市管理局意识形态阵工作分析研判制度》、《中共寻甸县城市管理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等制度、办法指导全局意识形态工作。切实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党组定期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 更换完成办公区域内宣传内容错误内容,结合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在民族广场设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大型宣传标语,在主次干道、公园及单位内部设立标语、大型宣传广告广泛实施党的二十大氛围营造工作,着了打造意识形态征地;二是签订合同不严肃问题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费用(甸沙乡)507600元合同文本当中施工方未填写日期,现已补充完;三是财务审批不严格,局分管领导未审核签字问题已按程序补充完善审批手续,规范存入财务档案。

2. 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一是党费核算基数长期未调整。2020年1月至2022年5月,党费收缴核算均以2020年1月工资标准进行核算。二是党费核算错误。如:2022年3月,马永恒基础应发工资为6131元,应扣减项为2503.87元,应交纳党费工资基数为3627.13元,应交纳党费37元,实际交纳党费40.84元,多交纳 3.84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严格执行党员党费收缴标准,党务工作人员年初按上年度12月份工资认真核算党员党费并足额收缴。

3. 关于“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不到位。一是制度制定不规范。2019年8月20日制定了《寻甸县城市管理局“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决策制度》,但在“大额度资金使用”方面,没有对纳入集体决策的大额资金额度进行明确。二是部分大额资金未经集体决策。如:2020年8月4日核销倘甸中队购买电脑打印机办公桌费用13900元,未经集体决策”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寻甸县城市管理局党组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并严格按制度执行。

三、 下步打算

一是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统领党的各项建设,引导全局党员干部把“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准政治方向,坚持党的政治领导,夯实政治根基,以实际行动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中央、省、市委和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县城市管理局落实见效。

二是坚持苦下功夫建机制。对集中整改阶段已经建立完善的各项制度机制,如《寻甸县城市管理局党组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寻甸县城市管理局党组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等,坚决抓好落实。坚持把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既大力整改具体问题,又着力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借整改契机,努力织牢织密制度的笼子,把依法依规办事转化为自觉意识和行为准则。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871-62656677;

地址:寻甸县城市管理局文苑路6号;

电子邮箱:xdxcsglzhzf@163.com。


中共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党组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