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时事播报
中共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委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作者:发布时间:2023-05-16 16:44来源: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24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县委史志办开展了巡察。2022年12月28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委史志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 县委史志办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代满宁组织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

(一)强化领导,成立机构。为加强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成立以县委史志办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委史志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抓好巡察整改具体工作。

(二)高度重视,认真部署。中共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委史志办高度重视县委第五巡察组巡察问题,于2023年1月10日及时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安排部署会,就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强化责任落实、细化责任分工。2023年4月10日召开室务会议对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并对进一步推进整改落实作了安排部署。分别于2023年1月16日、1月30日、2月13日、3月13日、3月27日召开了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传达县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学习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史志工作重要论述,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学习保密工作相关知识,2023年4月10日召开室务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精心组织,细化措施。坚持突出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针对县委第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反馈的意见建议,按照“可操作、可落地、可检查”要求,细化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提出16项整改措施,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可检验。

二、 巡察整改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 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不深入”方面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坚持学习制度。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列入常态学习。二是充分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现场教学、例会学习、读书班、干部培训、专题研讨交流等多种渠道,增强学习的系统性。2023年1月16日以来,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5次;开展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知识竞赛1次,组织业务培训3次。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史志干部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三是开展对干部职工学习情况监督检查,主要查看学习笔记、学习记录、学习心得体会等,进一步巩固学习成果。

2. 关于“履行职能职责不到位,推动史志编纂工作成果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有差距”方面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扎实推进史志资料数字化管理工作。对各类文献资料及原有工作成果进行数据备份,实现史实资料管理、查阅的数字化。充分发挥“存史、资政、育人”的职能,提升史志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扎实开展党史 “七进”工作。共赠送书籍800余册,开展宣讲5场(次)受众达200余人次。三是积极开展古籍整理工作。完成了《嘉靖寻甸府志》整理。

3. 关于“业务工作存在短板,年鉴编纂工作不严谨”方面整改进展情况。

认真组织学习党的监督制度,2023年3月27日理论中心学习组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自2023年起《寻甸年鉴》编纂时将县委巡察工作纳入县委工作部分。

4.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方面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室务会专题研究,2023年以来,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同时,主要领导和其他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各科(室)分别签订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人,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特别是抓实意识形态领域的学习。利用周一例会、干部职工大会、学习强国等方式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相关工作重点的解读,并将意识形态知识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强化全体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认知和了解,并对相关工作进行研究和安排部署。2023年以来,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5次、例会学习6次、学习党内法规4次、研讨交流1次,通过多种形式强化对干部职工的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熟知度,切实增强做好意识形态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强化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坚决守住意识形态安全防线。

5. 关于“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不够”方面整改进展情况。

将保密工作列入2022年度领导干部述职述法报告并加强干部职工保密教育,领导班子带头学习习近平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制定《县委史志办保密工作制度》,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其他5名干部为成员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于2023年3月23日分别签订了《保密工作责任书》《保密承诺书》,督促各涉密人员强化保密意识、严守保密工作纪律。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 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差距”方面整改进展情况。

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总体工作部署。一是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调查研究,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每年不少于两次与分管的科室、部门共同研究、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动了解掌握所分管科室及人员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谈心谈话、提醒告诫、责令纠错。2023年4月10日,县委史志办召开室务会专题研究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次,制定了《中共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委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县委史志办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要点》《县委史志办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方案》《县委史志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县委史志办廉政风险防控一览表》,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签订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班子成员与分管的各科室负责人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进一步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二是由主要领导带头执行好日常廉政谈话,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科室开展好廉政谈话,并重点突出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和内容,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运用“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强化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抓早抓小,防微杜渐。2023年第一季度已开展谈话提醒8人次。

2. 关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不坚决”方面整改进展情况。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举一反三,全面自检自查,组织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集中学习《中央八项规定》,严守纪律底线,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 关于“领导班子对财务工作重视不够,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方面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县委史志办认真组织学习《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预算单位费用报销及支付流程规范》(县委办〔2020〕21号)文件,并严格按照“一事一报销、一餐一结算”要求,相关事项在取得单据的当月报销,据实报销,最长不得超过两个月,不得跨年度报销。二是县委史志办严格按照相关财务规定对资金拨付审批程序、流程进行严格审核,严格做到手续不完善的不签字,不拨付资金,规范报账流程,杜绝再发生此类情况。同时举一反三,认真对县委史志办报账手续进行自检自查,开展“回头看”,做到报账材料符合要求,要素齐全,严格审核审批,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4. 关于“未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单位代扣代缴账户银行结算利息未缴入国库并用于支付银行手续费”方面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财经法律法规学习,组织学习并严格执行《云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单位代扣代缴账户银行结算利息已缴入国库。二是经核实2021年8月使用单位代扣代缴账户银行结算利息支付银行手续费已清退。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和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 关于“落实党建工作不到位”方面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通过“三会一课”、集中学习等方式学习相关规定,严格每月“党费日”制度,把党员按期、足额、主动交纳党费作为党员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促使党员形成足额交纳党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党支部书记带头、带领党务工作者开展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业务学习,不断提升党务工作业务水平、增强管理能力。三是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认真核算2019年至2022年以来党员党费交纳基数,并及时足额清缴,追缴不足部分党费1802.15元。自2023年1月起已严格按照标准足额收取党费并上缴上级党组织党费专户。

2. 关于“班子成员个人述职述廉报告政治站位不高,内容照搬照抄”方面整改进展情况。

进一步压紧压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规定》,县委史志办加强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的部署、督促和考核,将“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县委史志办主要领导作为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加强对“一岗双责”的引领、支持和督促,促进责任传导,切实提高班子成员政治站位。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并在巡察整改工作安排部署会上进行了通报,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三、 下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把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当作优化政治生态、改进工作作风、检验工作成效的大好机会。

(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从县委史志办的工作实际出发,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体部署、同步落实。

(三)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用好巡察成果推动问题解决,促进整体工作效能提升,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县委史志办主体责任落实结合起来,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加强单位的内部管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1-62662852;地址: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仁德街道文苑路8号;电子邮箱:Xdxszb123@126.com。


中共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委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12日


信息来源: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