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时事播报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指出问题(50-42)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作者:寻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发布时间:2025-04-30 11:17来源: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公示单位:寻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4 30

反馈问题

反馈问题:云南省生物多样性受威胁,珍稀濒危物种保护任务重(50-42)

督察报告指出:云南省生态环境脆弱,加上一些地方过度开发利用、局部地区天然林面积减少、林下种植等因素,野生动植物原生境退化、种群孤立、数量下降等情况不同程度存在,珍稀濒危物种保护任务重。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受威胁高等植物种类约2600余种。其中,滇东南和滇西北地区仍然存在传统采集利用野生药用植物、兰科植物情况,三七、杜仲等野外种群消失,石斛、野生稻等分布点急剧减少。绿孔雀等珍稀动物栖息地破碎化问题突出,种群恢复缓慢。

整改目标

强化森林资源监督管理,规范林下种植,遏制破坏天然林资源行为。实施重要生态修复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拯救保护,确保至“十四五”结束,重点野生动植物种数保护率达到90%以上。

整改措施

1.持续开展森林资源督查,坚决打击森林资源违法破坏行为,管护好全天保工程区286.14万亩森林。2021年12月底前初步建立森林资源动态监测预警体系,形成“天上看,地下核,及时督,即时查”工作体系;严格执行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政策,从严控制项目征占用天然林、调整保护级别等行为。

2.持续推进国土绿化,实施好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廊道面山绿化造林等重大林业生态建设工程,每年完成不少于1万亩。

3.严格落实《云南省林下种植林地利用规范》,严格执行林下经济发展林地利用技术规范,明确林下种植的原则和范围,严格规范管理林地种植、采集利用等林下经济产业。

4.抓好自然保护地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管护,有效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确保至“十四五”结束,重点野生动植物种数保护率达到90%以上。

开展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是持续开展森林草原资源核查工作。寻甸县紧抓森林督查工作任务落实,成立了森林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森林督查专题会议,组织技术力量进行专题培训,聘请了昆明逸境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技术支撑单位,按照“边查边改”原则,全面开展市林草局下发森林督察图斑核查、整改工作。截至目前,2021年—2024年市林草局下发的893个森林督查图斑,已全部核查完成。通过加大森林督查图斑核查力度,及时发现并处理了多起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了违规开发利用森林草原资源的现象,保护了生态环境和社会利益。

二是抓好全县天保工程区286.14万亩森林管护工作。积极完成天保二期286.14万亩管护面积的实施方案及《寻甸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护手册》、《寻甸县生态护林员管护手册》、《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护林员管理办法》等编制工作,进一步明确了森林资源管护人员的职责行为,全县护林员已全部进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细化了每个护林员的管护责任区,做到管护全覆盖,不留死角。

三是强化森林管护人员管理。每年与森林管护人员签订管护合同,进行上岗培训,制定森林管护人员的管理制度,定管护责任区、定管护人员、定管护责任、定管护报酬、定管护奖罚。定期不定期对森林管护人员的责任区进行检查,年终考评,兑现奖罚,对责任心强、考核合格的护林员续聘,对不认真履职、考核不合格的护林员立即解聘,强化了森林管护人员的管护责任。

四是寻甸县持续深化国土绿化进程,加大了对石漠化地区的治理力度,并积极推进宜林荒山的植树造林工作,有效促进了退化草原的生态修复,2021年至2024年,圆满完成了市级下达的“每年实现1万亩以上生态建设工程”目标任务,其中,2021年度完成58200亩,2022年度完成42297亩,2023年度完成18355亩,2024年度完成13323亩。

五是为切实做好寻甸县林下种植工作,进一步规范林下种植行为,按照《云南省林下种植林地利用规范(修订)》和《昆明市林下经济可利用地类技术要求(试行)》等文件精神,寻甸县林草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林下种植备案工作的通知》(寻林发〔2024〕5号),进一步规范了各乡镇(街道)林草工作人员对辖区内林下种植业务指导及备案工作,强化日常监管。自2024年4月发布通知以来,有1家合作社完成了林下种植备案工作。

六是加强野生动植物监测保护,有效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截至目前,寻甸县重点野生动植物种数保护率达到90%以上。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寻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陶善宝

公示说明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寻甸县林草局。联系人员及电话:杨书溪62662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