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将《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先锋镇且买姑村(一期)土地房屋征迁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公示期30天(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30日)。公示期如有异议,请及时反馈至搬迁安置工作指挥部。
联系电话:0871-6269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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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搬迁安置工作指挥部(先锋镇窑上村委会鲁支本村001号)
邮编:655211
附件1.《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先锋镇且买姑村(一期)土地
房屋征迁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日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先锋镇且买姑村(一期)土地房屋征迁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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