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入完成情况
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95,04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17,372万元,增长22%。其中:上划中央“四税”完成30,51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6,301万元,增长26%;上划省级收入完成5,49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187万元,增长4%;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59,02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10,884万元,增长23%,完成预算数的86%,高于序时进度3个百分点;完成市下达收入任务数的82%,低于序时进度1个百分点。
从征收部门完成情况看:
国税局。征收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留地方部分完成8,352万元,完成任务数9,000万元的93%,比上年同期增收2,037万元,增长32%。
地税局。征收的各种税收及非税收入完成43,404万元,完成任务数54,000万元的80%,比上年同期增收8,815万元,增长25%。
财政局。非税收入完成7,270万元,完成市下达任务数8,694万元的84%,比上年同期增收32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5,669万元,上年同期收入为6,701万元,减收1,032万元,减少15%。
二、支出完成情况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累计完成152,241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89%,比上年同期增支24,352万元,增长19%。
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3,793万元,上年同期支出为6,957万元,增支6,836万元,增长98%。
三、预算执行分析
一是稳步推进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情况。1-10月累计完成数为59,026万元(其中:烟叶税11,22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3%,完成市下达任务数的82%。本月完成数为5,475万元,其中:烟叶税完成2,125万元,占本月收入的39%,其他各税占比较上月有所提高。
二是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持续增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同比增支24,352万元,增长19%。支出的安排在保证工资的正常发放和重点部门机构运转的基础上,省市专款得到及时拨付。全县教育、科学、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住房保障等支出累计完成89,856万元,占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59%,有力保障了各项民生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