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入完成情况
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130,43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17,830万元,增长16%。其中:上划中央“四税”完成45,46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12,461万元,增长38%;上划省级收入完成8,74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1,513万元,增长2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76,23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3,856万元,增长5%,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00.3%。
从征收部门完成情况看:
国税局。征收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留地方部分完成12,638万元,完成调整任务数的100.4%,比上年同期增收3,370万元,增长36%。
地税局。征收的各种税收及非税收入完成45,684万元,完成调整任务数的94%,比上年同期减收8,320万元,减少15%。
财政局。征收的非税收入完成17,910万元,完成调整任务数的122%,比上年同期增收8,806万元,增长97%。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3,290万元,上年同期收入为7,832万元,增收5,458万元。
二、支出完成情况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累计完成230,50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支1,507万元,增长0.7%。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00%,完成市下达任务数的9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5,186万元,上年同期支出为37,316万元,减支2,130万元。
三、预算执行分析
一是全面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任务,非税收入增幅较大。本年共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6,232万元(其中:烟叶税11,799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00.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6,270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74%,同比减收5,264万元,减少6%;非税收入完成19,962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26%,同比增收9,120万元,增长84%。
在税收收入中,三大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收入为28,990万元,占税收收入52%,同比减收1,604万元,减少5%。其他税种中同比减收较大的有:耕地占用税减收3,844万元,土地增值税减收1,128万元,成为税收收入减收的主要因素。
在非税收入中,同比增幅较大的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增收4,691万元,国有资源(资产)在偿使用收入增收3,380万元,以上两项是非税收入的主要增长因素。
二是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与去年持平,主要保证涉及民生支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在专项转移支付减少5,471万元的基础上,仍然实现了微增长,增长了0.7%。
在支出项目上同比增减变化较大的有:交通运输支出减少16,1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2,82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减少2,064万元,其他支出减少1,948万元;同时医疗卫生支出增加7,665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增加4,315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4,1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3,779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2,000万。支出项目有增有减,共同作用使2014年支出规模与上一年基本持平。全县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农林水、交通运输、住房保障等涉及民生的支出累计完成167,973万元,占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3%,有力保障了各项民生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