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入完成情况
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26,45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收885万元,减少3%。其中:上划中央“四税”完成8,36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收1,758万元,减收17%;上划省级收入完成1,25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174万元,增长1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83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699万元,增长4%。完成市下达全年计划数的25%,与序时进度一致。
从征收部门完成情况看:
国税局。征收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留地方部分完成3,04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157万元,增长5%。
地税局。征收的各种税收及非税收入完成5,96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67万元,减少15%。
财政局。非税收入完成7,82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1,609万元,增长26%。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02万元,上年同期收入为2,962万元,减收2860万元。
二、支出完成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42,98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支7,216万元,增长20%,完成预算调整数的29%。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75万元,上年同期支出为1,985万元,减支1,810万元。
三、预算执行分析
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本年度首次实现正增长,圆满完成一季度目标任务。本月完成数为12,007万元,累计完成16,83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699万元,增长4%。本月非税收入入库7,628万元,使非税收入占比达48%,税收收入占52%。
二是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大幅增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本月完成18,487万元,累计完成42,988万元,同比增支7,216万元,增长20%。增长过大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末结转本年度支付的专款较多。“八项”支出完成31,453万元,比上年增支2,998万元,增长11%。全县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农林水、交通运输、住房保障等涉及民生的支出累计完成34,739万元,占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81%,有力保障了各项民生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