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夏墨颖同学,您好!
您通过县长信箱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民政局工作人员走访核实,该拾荒老人为仁德镇学府社区青龙路居民,姓名:铁富贵,该老人有四位子女,现和小儿子一起生活,四儿媳在县医院门口卖水果,家庭条件属于中上水平,老人每月领取农村低保297元,残疾人补助100元,养老保险85元,高龄补贴50元,加上社区每年分红9400元,生活是完全有保障的。老人患精神二级残疾,意识有时不清楚,会自己出门捡拾垃圾,家人因其年事已高,不好强行制止。
经核实,老人已经享受政府各种优惠政策,不属于流浪乞讨人员及特困供养对象,民政局工作人员及街道办事处人员已劝导其本人不要再去捡拾垃圾,并和监护人进行沟通,今后加强对老人的监管和照顾,在生活和情感上给予更多的关心。
1月25日16:15,民政局工作人员陈银坤打电话联系夏墨颖,因电话关机,用短信的方式感谢了她对拾荒老人的关心,并将调查了解的情况作了回复。
经查,该问题查无实据,反映失实。
感谢您的来信!
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2018-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