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2YN202104290042交办件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表
公示单位: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年5月5日
投诉问题 | 受理编号:D2YN202104290042。投诉人反映:昆明市寻甸县羊街镇甸心村李某某在羊先公路大湾湾加油站旁开办养猪场,养猪废水直排果马河和周边土地。2020年11月昆明市生态环境寻甸分局对该养猪场下发了取缔通知书,限期3个月拆迁,该养猪场至今仍在经营,污染周边环境。 |
核实情况 |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
办理情况 | (一)现场核实情况 寻甸县高度重视交办件办理工作,2021年5月1日,立即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羊街镇对投诉人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昆明市寻甸县羊街镇甸心村李某某在羊先公路大湾湾加油站旁开办养猪场”为寻甸成琨养殖专业合作社,位于寻甸县羊街镇甸心村(羊先公路大湾湾加油站旁),从事生猪养殖,建有45立方米的猪舍1栋、养殖废水收集池1座和粪便堆存棚,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收集于废水收集池中,用作农作物肥料,干粪收集于棚内,由于该合作社建设的猪舍与附近的住户相邻,养殖期间产生噪音、异味会对周围住户造成影响。 2020年11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对寻甸成琨养殖专业合作社进行现场检查时,该合作社正常养殖,生猪存栏数约100头,未发现养殖废水外排情况,由于该合作社位于甸心村内,猪粪臭味存在影响周边住户的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向寻甸成琨养殖专业合作社下达《寻甸县环境监察现场处理决定通知书》(寻环监处〔2020〕41号),责令寻甸成琨养殖专业合作社于2021年2月底前完成养猪场的搬迁、关停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避免臭味对周边住户造成影响。2021年5月1日现场检查时,该合作社存栏生猪48头,未发现养殖废水外排情况,不存在投诉人反映的“养猪废水直排果马河”情况。在该合作社猪舍旁(围墙外)空地上有少量干粪,据现场负责人介绍,“围墙外空地上的干粪是以前应附近大棚蔬菜种植户要求,合作社把干粪堆在围墙外空地上,供大棚蔬菜种植使用时遗存”。 综上所述:投诉人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 该合作社建设的猪舍与附近的住户相邻,养殖期间产生噪音、异味会对周围住户造成影响,未按照《寻甸县环境监察现场处理决定通知书》(寻环监处〔2020〕41号)要求于2021年2月底前完成搬迁、关停工作。 (三)针对问题的处理情况 督促该合作社2021年5月3日前搬离存栏的生猪,妥善处置原有畜禽废物。 (四)现场复查情况 2021年5月3日现场复查时,该合作社已停止生猪养殖活动,已搬离所有生猪。 |
办理单位 | 市生态环境局寻分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羊街镇 |
主要工作 成效 | 2021年5月3日现场复查时,该合作社已停止生猪养殖活动,已搬离所有生猪,已消除养殖噪音、异味对周围住户造成的影响 。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投诉问题办理情况进行公示(公示网址:http://kmxd. gov.cn/ztxx/),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寻分局,联系人员及电话:马源153681677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