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时事播报
X2YN202105010038交办件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表
[作者: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发布时间:2021-05-07 10:48来源: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X2YN202105010038交办件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表

公示单位: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57

投诉问题

受理编号:X2YN202105010038。投诉人反映:昆明市寻甸县倘甸镇竹园村委会姑鲁村小组违规将集体土地“长山团山”出租承包者张某某后,张某某擅自破坏林地,挖山建房。

核实情况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办理情况

(一)现场核实情况

寻甸县高度重视交办件办理工作,202152日,寻甸县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对投诉人反映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

问题一“昆明市寻甸县倘甸镇竹园村委会姑鲁村小组违规将集体土地‘长山团山’出租承包者张某某”的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长山团山”位于竹园村委会姑噜村,1997年原倘甸镇竹园办事处姑鲁村委会(现为倘甸镇竹园村委会姑噜村民小组)将131亩林地承包给村民张绿清(投诉人反映的“张某某”)植树造林、管养管护,双方签订了《承包小团山长山合同》,期限为1997515日至2012515日(期限为15年),当时有部分林木和荒山,由张绿清自行栽种各种树木,承包期间林木所得收益由姑噜村小组占20%、其余80%归张绿清所有。合同期满后双方于2012年续签合同,期限为2012218日至2032218日(期限为20年),承包期间所得林木收益由姑噜村小组占25%、其余75%归张绿清所有。因续签合同前未召开村民会议讨论承包事宜,故倘甸镇竹园村委会姑噜村小组与张绿清2012年续签合同程序涉嫌违规。

综上所述:投诉人反映“昆明市寻甸县倘甸镇竹园村委会姑鲁村小组违规将集体土地‘长山团山’出租承包者张某某”问题属实。

问题二“张某某擅自破坏林地,挖山建房”的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实,张绿清20203月在姑噜村“长山团山”空地处违规建盖水泥砖彩钢瓦简易房,占地面积171.44平方米,其中:占用林地面积62平方米,其余109.44平方米为2019年大治北至东山村道路硬化后原路基剩余空地。

综上所述:投诉人反映的“张某某擅自破坏林地,挖山建房”问题部分属实。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

1.倘甸镇竹园村委会姑噜村民小组与张绿清于2012年续签的合同程序涉嫌违规。

2.张绿清20203月违规在姑噜村“长山团山”空地处建盖水泥砖彩钢瓦简易房。

(三)针对问题的处理情况

1.及时组织村民小组召开村民会议,并与承包人协商,妥善处理合同相关事宜。

2.县林业和草原局依法对张绿清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张绿清2021615日前拆除违规建盖的水泥砖彩钢瓦简易房并恢复植被。

办理单位

倘甸镇、县林业和草原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

主要工作

成效

县林业和草原局已依法对张绿清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公示说明

现将该投诉问题办理情况进行公示(公示网址:http://kmxd.

gov.cn/ztxx/,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县林业和草原局联系人员及电话:杨彦华18987683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