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23日至2021年4月27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司法局开展了巡察“回头看”。8月24日巡察组向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制定了《中共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司法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五巡察组对司法局开展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成立整改领导小组,把整改事项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明确整改完成时限。围绕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1个具体问题,3条建议,制定整改措施22条,修改完善制度8项,整改完成 11个问题。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一)关于“未按比例配备社区矫正专职工作人员”的问题。
整改情况: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县司法局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招聘15名司法所辅助人员,逐步解决社区矫正专职人员不足的问题。
(二)关于“沟通协调不力,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奖励资金未足额配套,未按要求列入县级财政预算”的问题。
(一)关于“财务管理不到位,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了情况通报;二是要求财务人员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按照《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预算单位费用报销及支付流程规范》,认真核查每一笔账目,对要素不全的一律退回补全要素再核销。
(二)关于“执行《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差旅费管理办法》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知涉及人员及时清退多报销的费用;二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再次学习《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差旅费管理办法》,确保以后不再发生类似的情况。
(三)关于“违规发放职工篮球运动会训练期间误餐补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知涉及人员及时清退已发放的误餐补助,并将清退资金存入了工会专用账户;二是加强工会经费管理,严格执行《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
(一)关于“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事项必须经过党组会议研究,由局办公室负责收集议题,只有符合规定且手续齐全事项才能上会研究,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须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
(四)关于“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执行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将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内容,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的重要依据;二是党组书记负责对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退回重写。
(五)关于“信息化助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要求,不断完善网上党支部组织结构和基础信息,实现线上线下各类信息一一对应;二是积极运用党员信息化教育平台开展党员日常学习教育,坚持以用促建、以用促管。
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司法局党组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坚持标准不降、要求不变、力度不减,加强监督,抓好相关措施和制度的贯彻落实,对已经完成和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任务,定期开展“回头看”,查缺补漏,巩固成果,确保整改落实有始有终,推动我县司法行政系统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871-62662159。
中共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司法局党组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