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8月30日至2021年9月3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1年10月21日,县委巡察组向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对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县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端正态度,敢于面对,全面认领,坚决整改,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要求上来。
(一)迅速组织动员发动。10月21日巡察反馈会召开后,县民政局立即召开巡察整改党组专题扩大会,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余文学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台账。11月15日召开全体会议再次传达巡察反馈意见,印发《中共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民政局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寻民政党发〔2021〕12号),明确整改时限,分专题分科室下发整改任务清单,真正做到全员参与、上下联动、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11月26日,党组书记余文学主持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通报整改进度,加大整改力度,压紧压实责任,推动整改落实。
(二)详细分解落实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作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及时准确认领任务,并组织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集体研究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经县民政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于11月15日,制定出台了《中共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民政局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寻民政党发〔2021〕12号),将巡察反馈问题细分为17项,逐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时限,严卡时间节点,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三)全程督查督办推进。为确保措施可行性、任务完成度和工作到位率,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整改工作台账,定期对各责任科室整改任务推进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临近整改时限但仍未完成的整改任务和整改过程中有偏差、不到位事项及时通报,提出具体指导意见,提醒督促迅速落实整改,对账销号。截至目前,《整改方案》涉及的17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率100%。
(四)建立整改长效机制。严格贯彻落实县委巡察工作要求,坚持把点上具体问题与面上共性问题相结合,把思想认识层面与贯彻落实层面相结合,把解决问题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把眼前整改任务与长远制度安排相结合,从个别中发现共性的问题,从问题中剖析深层原因,以小见大、把握规律、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有针对性地堵塞党建、财务、作风提升等重点领域的制度漏洞,切实扎紧制度笼子,做到工作推进到哪制度覆盖到哪,问题出现在哪制度完善到哪。11月12日召开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局党组书记余文学带头深刻反思,检视全局工作作风,再次重申狠抓民政系统作风问题,进一步规范了相关工作制度。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关于“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情况”方面整改进展情况
1.局党组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工作中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在制度上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同时,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加强对民政重大工作、重要事项进行集体讨论,做到一事一议。
2.突出抓住“关键少数”,充分发挥好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领学促学作用,不断提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切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在工作质量和水平上下功夫,为民政工作提供有力保障。邀请专家教授为民政干部作了一堂内涵丰富、分析透彻、思想深刻的专题辅导讲座,既有理论解读,又有案例分析,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实践性和指导性。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方面整改进展情况
3.建立完善相关制度,通过建章立制,堵住漏洞。先后出台了《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推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寻民政通〔2021〕7号)、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印发《推进养老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树立养老服务品牌建设方案(试行)》(寻民政通〔2021〕16号)、《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差旅费报销补充规定的通知》(寻民政通〔2021〕13号)、《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往来款项管理办法(试行)》(寻民政通〔2021〕12号)、《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与乡镇(街道)民政办财务核销制度(修订)》(寻民政通〔2021〕11号)文件,严格按报销单内容规范填写,对填写不规范的一律退回。
4. 一是建立完善民政局财务报账制度,出台了《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差旅费报销补充规定的通知》(寻民政通〔2021〕13号)、《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往来款项管理办法(试行)》(寻民政通〔2021〕12号)、《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与乡镇(街道)民政办财务核销制度(修订)》(寻民政通〔2021〕11号)文件,所有报账要素齐全、有经办人签字、有证明人签字、主管负责人审核、凭正规票据到月底一次性转账支付。对要素不全的一律退回,不予报销。二是严格按照公务接待制度执行,在确有公务接待时,接待清单填写一定规范完整,并有分管领导及接待人员签字,没有公函的一律不予接待。同时加强对会计从业人员的培训,学业务、学技能,掌握专业知识,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三是报销公务用餐时,需严格审核电子发票信息,对信息不全的一律不予报销。
5. 2021年10月25日在全局干部职工会上传达学习《云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基层工会收支管理实施细则》(云工发〔2018〕44号)和《关于印发昆明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昆工通〔2020〕11号),再次明确工会收支管理,规范工会经费使用。一是严格按照《工会法》相关规定,按比例收缴工会费,2022年工会费纳入税收平台进行收缴,会员会费收缴更加规范;二是完善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细则,明确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对不在工会支出范围内的开支一律不支付,不超范围开支工会经费;三是严格按照《工会法》规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纳入工会会员,不超范围发放工会节日慰问金;四是严格按《工会法》规定的支出内容进行支付,不得将工会费用作其他用途,不超范围支出工会经费,使工会费收支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6. 一是对民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强管理,完善工程项目工作制度和职责,按2021年10月26日第七次党组会议决定,今后凡涉及工程建设项目,按科室职责来划分,一个项目成立一个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科室任成员,领导小组成立文件下发后,严格按要求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推进,实行工程建设项目全程负责制,一抓到底。截至目前,共成立7个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二是对相关工程项目手续和档案进行自查,并邀请跟踪审计单位进行排查,厘清项目进展过程,进一步明确项目程序,确保依法、按程序办事。三是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从2021年10月21日起,召开党组会4次,研究倘甸福利院回族食堂建设项目、护理型床位采购、老化改造项目、救助站救助流动车辆采购等项目,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涉及科室及办公室为成员,按领导小组职责开展工作。在制度上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7. 组织财务人员及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文件)和《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文件,再次严格政府采购的相关程序和采购办法,提高业务素质;二是在今后的采购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开展工作,坚决杜绝不合规手续发生,采购结束后签订合同,合同要求规范填写,注明签定日期和盖章,以上要素齐全方可支付。
8. 根据《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云民发〔2021〕36号),《昆明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昆民通〔2021〕8号)等文件精神,将原有购买社会救助经办人员纳入社工服务管理,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调解社会矛盾、组织公益性服务等工作。县民政局会同县人社局将社会工作服务人才选聘纳入劳务派遣管理制度,明确选聘要求、薪酬福利、合同内容,探索与社会工作服务人才学历、资格、业绩岗位等多种指标相符的薪酬福利与激励政策
9. 一是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先后出台了《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推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寻民政通〔2021〕7号)、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印发《推进养老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树立养老服务品牌建设方案(试行)》(寻民政通〔2021〕16号)、《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开展民政工作综合督促检查的通知》(寻民政发〔2021〕9号)、《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往来款项管理办法(试行)》(寻民政通〔2021〕12号)、《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与乡镇(街道)民政办财务核销制度(修订)》(寻民政通〔2021〕11号)、《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对各类民政服务对象实行定期核查确认的通知》(民政局〔2021〕21号)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抓好民政服务领域各项工作的落实,及时掌握全县各类民政服务对象的真实数据,加强对各类民政对象实行动态监管,对乡镇民政办高标准高质量要求,杜绝上报材料不实,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退回,提高工作的效能和为群众服务的水平,保证全局工作正常运转。
10. 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规范财务支出,对照标准,严格自查,出台了《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差旅费报销补充规定的通知》(寻民政通〔2021〕13号)按照《寻甸县县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和标准执行,严格财务核销制度。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和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方面整改进展情况
11. 一是加强对离退休支部的管理,组织老党员按时过组织生活,引导老同志把党的事业的深厚情感释放出来,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自信”;二是严格按照要求建立民政局党员活动室,将救助站一楼大会议室用于建立民政局党员活动室,活动室严格按标准化建设,完善党支部组织体系,转变工作模式,创新思想,理顺关系,规范设置。坚持“三晒三亮一评”公示制度,2021年12月15日对原有“三晒三亮一评”公示栏进行更新,重新更换版面。同时强化阵地建设,建强机关阅览中心学习阵地,打造机关文化平台。每周通过寻甸民政微信公众号,宣传民政相关政策及民政开展的系列活动,并开辟专栏“跟着总书记学党史” 读书会,共举办了16期。每月将民生资金,包括残疾人两补、孤儿生活费、城乡低保发放等民生资金发放情况对外公示,加大民政工作宣传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充实民政机关党建文化长廊。
12. 固定每月1日主题党日当天交纳党费,局党总支每月将党费收缴情况在民政局党员微信群及局机关政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对全局党员的党费进行重新核算,对少交党费的党员进行补缴。
13. 对发展党员的材料进行核查,逐一对照材料进行查缺补漏,对材料不全的已经进行补全。
14. 一是将党建工作纳入党组重大事项研究议程,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手抓,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及时制定民政局党建工作计划,并严格按照规定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二是结合当前开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实际,民政局总支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2021年12月14日深入挂钩点凤合镇以来古村委会,帮助大力整治村容村貌,党员干部入户走访核查,仔细核实家庭基本情况,巩固民政兜底脱贫成果,拉近民政干部与困难群众之间的距离,诠释“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困难群体,共同建设美好家园的良好氛围,彰显民政党员干部在助力脱贫及乡村振兴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15. 切实落实党组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2021年11月12日民政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书记严格把好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检视剖析材料的质量关,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经党建办、办公室修改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党组书记修改定稿,经四次修改后才正式定稿。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也是经党组书记修改后定稿。局党组书记在民主生活会上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带动整个班子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达到“脸红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会前由党建办精心组织制定民主生活会方案,同时做好会前交流,杜绝了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情况汇报会。
16. 2021年10月21日后,局党组召开四次党组会,会上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班子成员发表意见建议,主要领导最后末位表态;二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制定党组工作规则,需要上党组会的事项,各科室提前做好充分准备,,填写《寻甸县民政局党组会议议题征集单》,经办公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把关签字后报局办公室,不成熟的议题坚持退回,杜绝出现议而不决的现象发生
17.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民政局整改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余文学任组长,由党组成员副局长毕堃、平卓承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室、党建办、社会福利科、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建设科、社会事务科负责人为成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张兆仙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集体研究整改问题,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推进措施。同时按照责任分工、目标任务、时限要求,建立整改落实台账制度,列出整改清单,实行销号式管理,确保整改任务有回音、有落实。建立整改落实反馈制度,相关科室及时向责任领导报告整改进展情况,牵头科室及时将整改情况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二是加强对县慈善协会的管理力度,建立慈善协会年报和抽查审计制度,每个季度报财务报表到社会福利科,同时将慈善协会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下步打算
通过对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使我们充分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以“驰而不息、抓铁有痕”的精神落实各项任务,推动民政事业全面提质增效,彻底树立民政形象。
(一)持续树牢“四个意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引领,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整改落实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使整改落实的过程真正成为党的建设全面加强的过程。
(二)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局党组将紧盯不放、持之以恒地抓紧抓好、抓出实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回顾检验整改成效,确保问题不反弹、结果不走样。树立民政良好形象,对巡察组反馈的涉及全局性、普遍性的问题,注重通过建章立制加以解决,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
(三)持续促进成果转化。把整改工作激发的正能量转化为推动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边整改边总结边提升,把行之有效的实践创新成果提升为制度、固化为机制,确保巡察过后思想不懈怠、整改不停步、推进不放松,把整改成果体现到团结奋进、廉洁奉公、打造良好政治生态上,以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效推动我县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1-62662594;地址: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仁德街道办事处文苑路35号;电子邮箱:mzj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