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11日至12月28日,十三届县委第四巡察组对金所街道教育系统进行了专项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及县委巡察工作精神,紧紧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的要求开展巡察工作。2022年5月9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金所街道教育系统反馈巡察情况。县委巡察办副主任王加富同志向方正林同志传达了县委书记高宇明同志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县委第四巡察组组长段绍华同志向方正林同志反馈了巡察情况。之后,段绍华同志代表县委第四巡察组向金所街道中心学校、初级中学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王加富同志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方正林同志主持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专题会、县委常委会分别听取了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反馈问题:金所街道教育系统存在学习传达党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深入,流于形式;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落实教育教学管理有差距;疫情防控措施执行不到位;落实“两免一补”政策有偏差;违规报销费用;财务审核把关不严;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未严格执行《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项目实施管理不规范;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未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主题党日”活动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流于形式。
■整改意见: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升政治素养;严抓教学管理,提升教学质量;逐层落实责任,提高党组织建设质量;把握政策要求,做好党风廉政工作。
■会议要求:坚持政治站位抓整改,坚持以身作则抓整改,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坚持从严从实抓整改,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成果运用和转化,做到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统一、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坚持把落实整改与落实金所街道教育系统主体责任相结合,坚持把落实整改与落实作风建设相结合。
■主要负责人表态:方正林同志表示,县委巡察组对金所街道教育系统进行政治巡察,是对金所街道教育系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规党纪的一次集中检验。金所街道教育系统根据县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提出的要求,从三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全盘认领整改清单。二是聚焦问题,立行立改,全力落实问题整改。三是抓好结合,强化引领,通过整改提高学校工作效能。
县委巡察办副主任王加富同志,县委第四巡察组长段绍华同志,副组长李丽、陈娟娟同志,金所街道中心学校、初级中学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金所街道教育系统部分教职工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