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陈加能同志:
您好!您关于“医保报销”问题的电子邮件已收悉,寻甸县人民政府及时责成寻甸县医保局调查核实,现将情况反馈如下:
经核实,您在广州暑假实习,因突发疾病在广州中西医结合医院住院治疗,随后自费出院,想知道垫付的医疗费用带回参保地如何报销。
回参保地报销住院费用需携带住院时的用药清单、发票、病情诊断证明、出院证等全套原件,学校出示一份外出到广州的实习证明,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农村信用社卡原件及复印件至寻甸县医保局一号窗口报销,若有疑问请拨打寻甸县医保局办公室电话:62652231。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