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向社会公开稿)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5月17日至2022年6月30日,县委第3巡察组对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营商环境工作开展了专项巡察。2022年7月21日,县委巡察组向中共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为加强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成立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党组营商环境领域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 荣(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范树琼(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 源(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马理博(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
李 慧(环境管理科科长、污染防治办负责人)
杜婧媛(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人)
孔令芳(政策法规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主 任由马理博同志兼任,负责巡察整改工作期间日常事务和统筹协
调工作。
二、巡察整改情况
关于“日常监管不到位。对前期政策指导不够,日常监管缺失,与其他部门协调联系不够,重复执法现象突出,存在以罚代管情况,2019年以来因环保问题被处罚企业达176户。如县第一人民医院违反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2020年5月27日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给予罚款1000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7月5日又因违反环境评价制度对县第一人民医院进行立案调查(未结案)”方面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优化环境监管执法方式,转变执法理念,由“重管理轻服务”变为“管理与服务并重”,不断提升执法效能,紧盯事前、事中、事后三大环节,推动“指导服务先行、执法关口前移”,加强“事前预防”,让服务跑在监管前面,送法规、送技术、送服务进企业,让监管跑在风险前面,全面推行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把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的高压态势与容错纠错、柔性执法有机结合,对首次违法、危害较轻和积极整改的企业不予处罚或减轻处罚,2022年减轻处罚案件10件,减免金额63.68万元,免于处罚案件15件,免罚金额85.56万元,同时对纳入生态环境执法正面清单的企业以污染源监管系统和无人机等非现场检查方式为主,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
二是实施企业帮扶行动,成立生态环境系统推动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省市县重大项目、民生项目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帮助指导建设单位做好项目选址和环评文件编制,助推重点项目建设落地,聚焦企业困难,定期或不定期走访企业,了解企业需求,为企业送技术、送政策、送服务,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力争把生态问题解决在前端。
三、下步打算
(一)聚焦问题,长期坚持。坚持把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局党组要主动担当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和协调,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整改到位,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二)标本兼治,举一反三。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夯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以整改推动制度建设,针对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深刻剖析,深挖根源,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整改实效。
(三)提升服务,接受监督。持续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关文件精神,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以这次营商环境专项巡察为契机,对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决策部署,进行自查自纠,真正把工作抓实抓细,努力推动我局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1-62662750;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县仁德镇文苑路17号;电子邮箱:xdxhjbhj@sohu.com。
中共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党组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