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张丽莉同志:
您好!您关于“无法使用医保卡”问题的电子邮件已收悉,寻甸县人民政府及时责成寻甸县医保局调查核实,现将情况反馈如下:
经核实,您的医保已缴费成功,因城乡居民医保费是由税务部门征收,数据由税务部门至医保部门需要15到20天,实收完成后才能正常在医院报销,您的医保费于2023年1月12日缴纳入库,故1月17日无法使用医保卡(参保人需在每年12月25日前完成下一年度缴费,次年1月1日住院就能正常在医院报销)。
此情况您可以选择携带参保人税务盖章的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原件、参保人身份证或者户口册复印件到医保局窗口开白名单再到医院报销,或自费出院,待医保费实收后到医保局窗口进行手工报销,手工报销需要的材料请咨询62657379。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