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时事播报
X2YN202104150015投诉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作者: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发布时间:2023-04-14 14:58来源: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反馈(投诉)问题

受理编号:X2YN2021041500151.昆明市约一千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中数百座非正常运行,处理水质不能稳定达标;其中几十座甚至不存在。2.举报人对昆明市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中标单位与实际运行单位不一致情况存疑(中标单位为北京科净源公司,实际运行单位为滇池水务公司)。

整改目标

确保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整改措施

措施1排查现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建立设施运行台账。

措施2严格执行《云南省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将运行维护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长期稳定运行。

措施3强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质监测。按照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1年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云环通〔202163号)要求,有序推进重点区域内具备监测条件的20吨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水质监测工作。

措施4:由仁德街道、塘子街道、羊街镇、七星镇、河口镇根据实际情况恢复相应设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并移交昆明滇池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一是寻甸县2021年核查时共有25座无实体设施,目前已对24座无实体设施均进行恢复,1座由于村庄搬迁核销设施。

二是已制定《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实施方案》(寻政发〔202233号),落实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责任,健全管护机制,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护,并对部分设施进行提升改造,目前77座不正常运行设施全部完成整改。

三是强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质监测,有序推进重点区域内具备监测条件的20吨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水质监测工作。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 刘荣

公示说明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联系人员及电话:马源153****7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