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同志:
您好!您关于“申请就业创业证”问题的电子邮件已收悉。寻甸县人民政府及时责成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调查核实,现将情况反馈如下:
经核实,您可以办理《就业创业证》(其中包含失业登记)
一、办理材料
1.《云南省就业创业失业登记申请表》(服务大厅领取);
2.《云南省用人单位人员就业(录用)登记表》或《云南省用人单位人员失业(退工)登记表》(服务大厅领取);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两张两寸白底彩色照片;
5.户口簿(户籍证明)(复印件一份),或者云南省居住证;
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从事个体经营、开办私营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停业的人员,提供工商行政部门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停业证明。
二、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携带相关资料到服务窗口;
2.审核。窗口经办人员审核资料,符合办理的给予受理;不符合办理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全资料,或到符合申请人申办的经办机构受理;
3.办理。材料齐全,立等可取。
三、办理地点
寻甸县就业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服务大厅就业窗口(电话:62652287)或乡镇(街道)社保中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