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伍洪同志:
您好!您关于“高龄补贴标准”问题的电子邮件已收悉,寻甸县人民政府及时责成县民政局调查核实,现将情况反馈如下:
根据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民发〔2022〕71 号)文件第一条明确发放范围和补贴标准规定:高龄津贴是指政府给予年满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的保健补助和长寿补助。凡具有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户籍,年龄在80至99周岁老年人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保健补助,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的长寿补助。各州(市)县(市、区) 不得低于省级补助标准、不得少于省级年龄补助层次。寻甸县高龄补贴发放标准为:80至89周岁每人每月60元(全年720元);90至99周岁每人每月120元(全年1440元)。长寿补助: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500元(全年6000元)的标准发放高龄保健补助。发放方式为: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至老年人社保卡。高龄津贴发放实行属地化管理,根据发放标准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自受理申请批准且申请人年满80 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年龄已经超过80周岁的逾期申请人员,自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核批准当月起计发。死亡或转出人员自死亡或转出下月停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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