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寻甸县“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延续和新办审核发放,积极稳妥地推进农药经营许可的工作进程,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的相关规定,2月11日,县农业农村局植保植检站组织相关人员对仁德街道、塘子街道、金所街道和羊街镇4个乡镇(街道)范围的农药经营个体户(企业)进行现场核查。
本次延续和新办审核发放工作,植保植检站采取前期资料审核、现场观察和询问等方式,主要就农药经营个体户(企业)基本情况、从业人员条件、经营场所和仓储场所设施设备条件、可追溯管理条件、管理制度等五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核查。
同时,核查组对审核个体户(企业)要求,要进一步宣传农药管理法律法规、假冒伪劣农药识别技巧及科学用药知识等,提高农药经营者安全生产意识,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推广使用生物农药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化学农药,推广安全科学使用农药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