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信息公示表
(X3YN202405140040)
公示单位: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 2025年5月21日
投诉问题 | 受理编号:X3YN202405140040。 投诉人反映:昆明市寻甸县塘子镇王岗屯村云南常青树化工有限公司的原有渣场与周边居民区卫生防护距离不够,超出渣场范围在泰康寻甸公司75.67亩土地上堆存磷石膏。 |
办结目标 | 督促云南常青树化工有限公司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加强渣场及厂区的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污染,进一步完善磷石膏渣场雨水收集设施,避免磷石膏经雨水冲刷进入外环境。 |
整改措施 | 1.督促常青树公司加强厂区道路扬尘管控,安排专人对磷石膏堆场内道路采取实时洒水降尘,减少磷石膏堆场内道路扬尘产生;对磷石膏堆场内道路两侧裸露的磷石膏使用防尘网覆盖,消除磷石膏堆场内道路的扬尘污染隐患。 2.督促常青树公司进一步完善渣场雨水收集设施,并加强对磷石膏堆场的巡查检查力度,及时更换破损的土工膜。 |
整改主要 工作成效 | 1.常青树公司安排专人对磷石膏堆场内道路采取实时洒水降尘,有效减少了磷石膏堆场内道路扬尘。2024年5月15日,公司开始对磷石膏堆场内道路两侧裸露的磷石膏使用防尘网覆盖,5月16日已完成覆盖工作。 2.常青树公司在磷石膏堆场入口处及堆场内部道路筛分平台处建设了雨水收集池,用沙袋对磷石膏堆场路面雨水收集沟道、筛分平台路口处等重点区域进行了围挡。同时,公司还安排专人每天对磷石膏堆场雨水分流设施进行巡检和维护,确保磷石膏堆场雨水分流设施完好有效。 |
自查自验和市级验收情况 | 2024年11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牵头,组织县自然资源局、塘子街道对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开展了县级自查自验。经查阅资料和现场复核,整改措施已落实,问题已解决,同意通过自查自验。 2025年5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对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开展了市级验收,经查阅资料和现场核实,台账资料齐全、完整,现场整改复核要求,同意通过市级验收。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联系人员及电话:马理博,626627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