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信息公示表
(X3YN202405300081)
公示单位: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 2025年5月21日
投诉问题 | 受理编号:X3YN202405300081 投诉人反映:前期曾投诉昆明市寻甸县常青树磷石膏渣场侵占泰康消防化工集团土地的问题,调查情况与事实不符。调查结果中,“75.67亩土地中的12.97亩属于常青树公司的一部分”与寻甸县2023年自然资源测绘图不一致;根据环评,常青树公司磷石膏渣场应向西南后退300米,但该公司未后退,未进行封场并做好覆土恢复;该渣场未进行防渗,疑似渗滤液外排,对龙潭造成污染。 |
办结目标 | 督促云南常青树化工有限公司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加强渣场及厂区的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污染,进一步完善除磷站管理措施,做好对除磷站出水的自行监测工作。 |
整改措施 | 1.督促常青树公司加强渣场管理,对渣场已覆盖但出现破损的防尘网进行更换,同时安排专人对渣场场内道路及裸露作业面采取实时洒水降尘,减少磷石膏堆场内道路扬尘产生消除渣场内扬尘污染隐患。 2.督促常青树公司加强对除磷站的管理,适时对出水水质开展自行监测,并做好台账记录,一旦发现水质异常,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 |
整改主要 工作成效 | 1.常青树公司已于2024年6月7日完成渣场西南片破损防尘网更换工作,同时安排专人对渣场场内道路及裸露作业面采取实时洒水降尘,有效减少了磷石膏堆场内道路扬尘。 2.2024年6月7日,常青树公司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公司对除磷站出水水质开展了自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显示,各项检测指标均未超标。 |
自查自验和市级验收情况 | 2024年11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牵头,组织县自然资源局、塘子街道对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开展了县级自查自验。经查阅资料和现场复核,整改措施已落实,问题已解决,同意通过自查自验。 2025年5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对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开展了市级验收,经查阅资料和现场核实,台账资料齐全、完整,现场整改复核要求,同意通过市级验收。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联系人员及电话:马理博,626627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