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生育津贴拨付流程,提升参保群众获得感,助力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6月17日,寻甸县医疗保险中心组织召开生育津贴拨付至个人工作会议。县医保中心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生育保险结算经办人员,以及全县涉及职工生育门诊和住院业务的医疗机构分管领导、业务经办人员共16人参会。
会上,重点传达了《昆明市医疗保险中心关于贯彻落实生育津贴拨付至个人工作的通知》精神,深入解读生育津贴拨付相关政策。
会议对生育津贴拨付至个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方面,定点医药机构在为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办理出院结算时,须严格依据《昆明市医疗保障局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昆明市职工生育报销政策执行规程的通知》(昆医保通〔2024〕41号)规定,精准填报生育计划类别、胎儿数、生产方式(顺产、难产、剖宫产)等信息,规范开展生育医疗费用包干结算工作;另一方面,在结算生育医疗费用过程中,需细致做好人群类别分析,及时做好生育医疗费系统直接结算,对符合申领生育津贴条件的人员,宣传引导参保人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及时申请生育津贴。对不符合条件的人群,耐心做好政策解释说明,确保政策执行精准到位。
此次会议的召开,为寻甸县生育津贴拨付至个人工作明确方向与标准,各涉及单位将协同合作,确保政策顺利实施,有力推动生育保障服务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