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县羊街镇居民李芫(化名),因罹患主动脉夹层A2C型疾病,今年3月前往昆明市延安医院住院治疗,治疗费用共计18.5万元。经医疗保险报销11.1万元后,个人承担医疗费用7.4万元。在我局每月开展的医疗费用动态监测工作中,发现李芫个人医疗负担较重,我局工作人员多次通过电话与其沟通联系,宣传医保政策,并了解其家庭经济状况。
经了解,李芫的配偶年事已高,两个儿子中,其一人常年患有慢性病,多年来治疗费用近15万元;另有一孙女患有红斑狼疮疾病,多年来治疗花费亦近16万元。家庭共计8口人,仅依靠儿子、儿媳打零工维持生计,收支失衡,家庭经济极为困难。
针对此情况,我们积极引导李芫家人携带医疗票据、户口本等相关资料,向所在乡镇民政办为其申请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资格认定,同时积极主动向县民政局推送其相关情况。经县民政部门核查,认定李芫为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后,我们及时为其进行医疗费补结算,给予医疗救助1.54万元。 切实为帮助其减轻医疗负担,彰显了医保部门的责任担当与为民情怀。
寻甸县医疗保障局审核结算科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