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鸡街镇卫生院的基本信息,提高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卫生院依法执业,诚信服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的内容
1.卫生院的概况,包括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科室设置、人员配备等。
2.医疗卫生服务项目、内容、流程及收费标准。
3.医务人员的执业资质、专业特长等信息。
4.医疗服务投诉电话、投诉邮箱及处理流程。
5.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内容、服务对象、服务流程及相关政策。
6.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及相关信息。
7.其他应当公开的基本信息。
二、公开的方式
1.在卫生院的显著位置设置信息公开栏,公布相关信息。
2.通过卫生院的工作群发布信息。
3.利用卫健局信息平台进行公开。
4.印发宣传资料、手册等向社会公众发放。
三、公开的程序
1.由相关科室负责收集、整理需要公开的基本信息,并报分管领导审核。
2.经审核通过的信息,由指定的部门或人员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公开。
3.对公开的信息进行定期更新和维护,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四、监督与保障
1.设立监督电话和意见箱,接受社会公众对基本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投诉。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答复。
3.对未按照本制度规定进行信息公开的科室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等处理。
4.加强对基本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和宣传,提高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水平。
五、附则
1.本制度由鸡街镇卫生院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