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为保障社会公众和组织依法获取医院信息,提高医院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医院依法执业和诚信服务。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凤合镇卫生院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一、公开原则
(一)始终坚持病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和满意高于一切的服务宗旨。
(二)坚持诚信经营、依法经营、依规经营的原则,依法公开医院相关信息。
(三)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做到公开内容真实,公开程序规范。
二、公开范围和方式
(一)公开范围:面向社会公开
(二)公开方式
1、办公和服务场所的公开栏、公告牌、电子显示屏;
2、咨询台;
3、互联网交流平台、公众号;
4、信息须知;
5、咨询服务电话;
6、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
三、公开内容
(一)主动公开内容
1、机构基本概况、公共服务职能;
2、机构科室分布、人员标识、标识导引;
3、机构的服务内容、重点学科及医疗技术准入、服务流程及须知等;
4、涉及公共卫生、疾病应急处置相关服务信息;
5、健康科普宣传教育相关信息;
6、咨询及投诉方式;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应当主动公开的内容。
(二)不予公开内容
1、涉及国家秘密的;
2、涉及商业秘密的;
3、涉及自然人个人信息保护的;
4、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执业安全、社会稳定及正常医疗秩序的;
5、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或涉嫌夸大、虚假宣传等内容的;
6、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不予公开的信息。
四、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审核发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和其他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等规定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和权威性,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机构信息。
六、管理维护
明确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职工作人员负责信息更新、审核和维护。
七、七、执行时间
本制度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