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时事播报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联合乡卫生院住院须知
[作者:寻甸县卫生健康局发布时间:2025-02-27 16:38来源: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尊敬的患者、陪护人员:您好!

感谢您对我院的信任,为了使您(患者)的疾病尽快得到有效、及时的治疗和护理,争取早日康复,请认真听取护士告知以下内容,希望理解并积极配合!

一、住院手续办理

1.患者及家属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医保卡等)到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

2.如实告知住院处工作人员患者的基本信息、病情、既往病史等相关情况。

3.按照规定缴纳住院押金,押金金额可根据病情和治疗需求确定(除:特殊情况及重点人员)

二、病房管理

1.病房内请勿吸烟、大声喧哗,保持安静,以免影响其他患者休息。

2.爱护病房设施和公共财物,不得随意损坏或挪用。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

3.请保持病房整洁,定期整理个人物品,不得在病房内堆放杂物。

4.遵守病房作息时间,晚上22:00后请尽量保持安静,以保证良好的睡眠环境。

三、医疗护理

1.听从医护人员的安排和指导,积极配合治疗和护理工作。

2.不得擅自更改医嘱或停止治疗,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医护人员沟通。

3.注意观察自身病情变化,如出现发热、疼痛、呼吸困难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告知医护人员。

4.遵守输液、服药等治疗时间,不得私自提前或延迟。

5.如需进行手术或特殊检查,家属应签署相关知情同意书。

四、饮食与营养

注意饮食卫生,避免食用不洁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五、安全与防范

1.保管好个人财物,避免随身携带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以免丢失。

2.离开病房时请好门窗,确保个人物品安全。

3.如发现病房内存在安全隐患(如地面湿滑、电器故障等),应及时通知医护人员或后勤人员。

4.严禁在病房内使用明火、电炉等危险物品,以免引发火灾。

六、探视与陪伴

1.每位患者限1-2名家属陪伴,陪伴人员应遵守医院的各项规定,不得影响医疗秩序。

2.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探视或陪伴人员,需经医护人员同意。

七、出院手续办理

1.患者病情稳定,达到出院标准后,医护人员会通知办理出院手续。

2.办理出院手续时,请携带住院押金收据、医保卡等相关证件,到住院处结算费用。

3.如您对出院后的康复和护理有疑问,可咨询医护人员或相关部门。

感谢您对联合乡卫生院的信任和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祝您早日康复!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随时与住院处或医护人员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