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部门预算的批复
2016年县本级财政预算,于2016年2月25日经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现将你部门2016年收入和支出预算批复如下:
一、2016年部门收支预算数
你部门2016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221.43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1221.4308万元;
你部门2016年支出预算总额为1221.4308万元。财政拨款(补助)安排的支出1221.4308万元。(含:统发工资699.0123万元,其他工资364.1538万元,公用经费28.20万元;专项经费130.0647万元。(具体明细项目附后)我局将按支出进度和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办理 。
二、需要说明的问题:
1、根据我县乡(镇)预算管理方式改革的整体要求,乡(镇)人员经费按编内实有人员,采用因素法测算安排,年度内因人员的增减变化和增资政策出台,将根据其实际需求,在调整预算时相应追加追减预算指标;运转经费则考虑乡(镇)机关运转、会议、公务用车、维护社会稳定等因素,采用相关的基础数据,按照一定的定额标准进行测算安排,其目的是在厉行节约的前提下,保证乡(镇)运转的基本需求。
2、项目经费及超收分成资金。项目支出根据当年乡(镇)申报的项目和财力的可能,按轻重缓急排序,报县政府批准后执行,预算指标相应调整追加;超收分成资金严格按照《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县对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相应规定,年终与各乡(镇)清算后执行。
3、请在收到预算批复后20日内按《寻甸县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方案》要求向社会公开你部门预算。
2016年3月4日